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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需要走哪些程序

即答编辑3周前 (04-14)普法百科2

一、离婚是需要走哪些程序

  离婚程序,是指配偶间解除婚姻关系所必须履行的法律手续。在中国主要有两种程序:

  (一)行政程序。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在査明双方是否确实自愿、对子女和财产、离婚后生活问题是否有适当处理后,依法准予或不准予登记。准予登记时,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程序。即一方要求离婚的程序。要求离婚的一方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按撤诉处理,调解后达成离婚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协议离婚;调解无效时,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二、离婚起诉书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无巨细全都写上的流水账式的书写方式,要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清楚即可。实践中往往有些原告,总是担心?有将事实书写清楚,结果长篇大论,侃侃而谈,实际上这样做于事无补。

  (二)原告与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的错误,换句话说只要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就可以了。

  (三)要写对各自的住址,电话,从而避免在法院传唤时产生错误,耽误时间。

  (四)在起诉书中避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不文明的言语。

  (五)写完后一定要好好的检查,不要因为不小心写上了对自己不利的话。

三、离婚起诉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

  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以上就是律法在线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离婚是需要走哪些程序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其实对于夫妻来讲,如果婚后感情不好,想要离婚的话,大家要了解自己的离婚手续,之前准备相关的证件和资料,按照流程来进行申请。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律法在线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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