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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交通事故法医鉴定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即答编辑3周前 (04-14)普法百科2

一、申请交通事故法医鉴定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申请法医鉴定应注意以下几点: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注意事项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

注意事项: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三、交通事故理赔注意事项有哪些

交通事故理赔有下列注意事项:

1、不要随意包揽事故责任。有的车主认为有保险公司赔付,因此将所有的责任全部承担。实际上,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

2、切忌先修理后报销。

3、委托修理厂理赔需慎重。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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