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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离婚诉讼应该由哪个法院管辖

即答编辑4周前 (04-15)普法百科2
律师解答 涉外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受理,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在国内无居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受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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