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队口头传唤不去可以吗(刑警大队打电话来传唤不去可以吗)
刑警打电话口头传唤在外地可以传唤当事人所在的地点,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讯问,或者可以给当事人一定的时间,在时间的规定内到达传唤的单位也是可以的,口头传唤需要初始传唤的证件。
刑警打电话口头传唤在外地怎么处理?
人在外地警察传唤的,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也可以通知要求其规定时间内到本单位接受讯问。
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警察口头传唤程序
(一)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
(二)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
(三)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
(四)被传唤人传唤到案后,应及时进行讯问查证,制作讯问笔录,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五)对当场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人员可以口头传唤有关人员。宣布口头传唤时,承办人员应当说明传唤的理由,并在讯问时将口头传唤的情况记入笔录。
诽谤罪的办案主体是什么?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
诽谤罪的构成条件如下:
1、诽谤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
2、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实施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从而构成的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上述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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