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交通事故费用垫付哪些时候可以报销

即答编辑3周前 (04-17)普法百科2

一、交通事故费用垫付哪些时候可以报销

车险报销一般一周左右能得到赔付。

1、保险应该全额理赔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只要是属于合理的医疗费用,都应该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内进行赔偿。

2、但是,如果是通过协商要求保险公司理赔的,保险公司一般会要求扣除10-20%左右的非医保用药费用,不会全额赔偿。

3、交强险加商业险。正常情况下,是可以赔付的。但一般不建议肇事全责方。垫付医药费。因为你是没有这个义务进行垫付的。如果对方没有钱。可以找保险公司先行垫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交通事故医疗费走医保报销可以吗

交通事故医疗费走医保报销可以吗:

交通事故自己责任部分一般能不能报医保。通常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属于交通意外第三者责任,医保是不可以报销的。只有商业险可以办理理赔。不过在这两种情况下可以找医保报销部分医疗费:

1、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2、交通事故自己全部责任,因自己过错产生伤害所导致的医疗费用,不属于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情形,医疗保险部门必须报销医疗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三、发生交通事故后哪些时候报警才有效

我国没有规定具体的报案时间。只是规定事后报警的,要经过交警部门核查,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应当受理。无法核查的不予受理。根据有利于事故处理的角度出发,应立即报警。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交通事故费用垫付哪些时候可以报销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来源链接:https://www.523it.com

本站声明: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法律问题免费咨询,老师微信Huhusfsf (点击复制微信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77cxw.com/fl/696208.html

“交通事故费用垫付哪些时候可以报销” 的相关文章

办理房产公证有什么作用?

办理房产公证有什么作用?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虽然房产公证不是交易过程中的必要环节,但是房产经过公证过可以避免很多风险和麻烦。网友咨询:办理房产公证有什么作用?山东清照律师事务所宋芸芸律师解答:房产公证具有以下作用:1、客观记录。公...

缓刑考验期满再犯是累犯吗

缓刑考验期满再犯是累犯吗

缓刑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这种状况会时有发生,像这种犯罪嫌疑人,正规情况下,法院对新罪在进行审理的时候不再适于判处缓刑,缓刑考验期没有对当事人起到任何教育性的作用。那么缓刑后犯新罪的算是累犯吗?网友咨询:缓刑考验期满再犯是累犯吗律师解答:不是。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罪不构成累犯。缓刑本身不是一种刑罚,而缓刑...

员工入职学历造假有什么法律后果?

员工入职学历造假有什么法律后果?

劳动者持假文凭学历到用人单位应聘面试,未被发现,随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若在工作期间被发现学历造假,劳动者会有什么法律后果?网友咨询:员工入职学历造假有什么法律后果?内蒙古济通律师事务所武瑞芳律师解答:我国劳动合同法在开篇就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同时该法第八条也明确了“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

抢劫罪与强迫交易罪之间有何区别?

抢劫罪与强迫交易罪之间有何区别?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对方交易的行为,市场经济中,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买强卖。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等手段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网友咨询:抢劫罪与强迫交易罪之间有何区别?安徽中特律所事务所熊帆帆律师解答:一、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划分抢劫罪与强迫交易罪的关键标准。如果行为人没有非法...

借条没约定还款日期和利息怎么算

借条没约定还款日期和利息怎么算

一、借条没约定还款日期和利息怎么算借条没约定还款日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不能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借条没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债权人无权主张利息。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可以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

夫妻离婚应该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夫妻离婚应该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一、夫妻离婚应该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夫妻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法院提交以下证据材料,争取抚养权:1、关于双方经济条件、身体状态的证据:取证证明自己收入情况、身体状态比较优越;2、关于双方思想品质、生活习惯的证据:取证证明自己的思想品质、生活习惯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