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撤销的国有控股公司的债务承担(国有控股企业注销)

即答编辑2周前 (04-21)普法百科2

针对撤销的国有控股公司的债务承担这类的法律问题,我们应该怎样对待处理?下面由止讼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在我国企业法人改制,关于债务承担规则的规定有: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有哪些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就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是将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以及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资产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公司变更流程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如下:1、向有关 部门提交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并获得批准。

2、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作为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将其净资产按1∶1的比例投入到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3、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4、制定公司章程,召开创立大会。

5、创立大会结束后的30天内,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6、在媒体上公告。

新三板公司上市条件具体有哪些新三板公司上市条件具体有: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 行为合法合规;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国有企业依公司法整体改造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者 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的参股,将企业整体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原企业债务由改造后的新设公司承担。

企业以其部分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对所转移的债务债权人认可的,由新组建的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对所转移的债务未通知债权人或者虽通知债权人,而债权人不予认可的,由原企业承担民事责任。

原企业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就此向新设公司主张债权的,新设公司在所接收的财产范围内与原企业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企业以其优质财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而将债务留在原企业,债权人以新设公司和原企业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主张债权的,新设公司应当在所接收的财产范围内与原企业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由企业职工买断企业产权,将原企业改造为股份合作制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担。

企业向其职工 部分产权,由企业与职工共同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担。

企业通过其职工投资增资扩股,将原企业改造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担。

债权人向分立后的企业主张债权,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的债务承担有约定,并经债权人认可的,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或者虽然有约定但债权人不予认可的,分立后的企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企业售出后,买受人将所购企业资产作价入股与他人重新组建新公司,所购企业法人予以注销的,对所购企业出售前的债务,买受人应当以其所有财产,包括在新组建公司中的股权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售出后,买受人将所购企业重新注册为新的企业法人,所购企业法人被注销的,所购企业出售前的债务,应当由新注册的企业法人承担。

但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并经债权人认可的除外。

企业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兼并方承担。

企业新设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由新设合并后的企业法人承担。

以收购方式实现对企业控股的,被控股企业的债务,仍由其自行承担。

但因控股企业抽逃资金、逃避债务,致被控股企业无力偿还债务的,被控股企业的债务则由控股企业承担。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的进行改制,改制后的企业需要承担改制前企业所需要承担的债务。

不得以企业股东、职员已经变更而补偿的债务。

对于拒不承担债务的情形,债权人可以将改制后的公司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 给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六条 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 的,适用债权 、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第五百五十九条 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条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撤销的国有控股公司的债务承担,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查阅本站其他法律知识。

来源链接:https://www.falvshike.com

本站声明: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法律问题免费咨询,老师微信Huhusfsf (点击复制微信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77cxw.com/fl/728756.html

“撤销的国有控股公司的债务承担(国有控股企业注销)” 的相关文章

开发商虚假宣传是否可以解除购房合同

开发商虚假宣传是否可以解除购房合同

在国内大大小小的开发商非常非常的多,有些开发商为了将房子尽快的卖出去,会卯足了力进行宣传。在广告界开发商虚假宣传的问题一种存在,不少购房者在买房了后才发现开发商有虚假宣传问题,开发商虚假宣传能解除合同吗?网友咨询:开发商虚假宣传是否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律师解答:可以解除合同,但具体的也要看实际的情况;开...

合同债权质押的法律效力都是什么内容

合同债权质押的法律效力都是什么内容

一、合同债权质押的法律效力都是什么内容合同债权质押的法律效力应包括以下内容:1、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效力范围,即除债权本金外,还包括由此产生之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包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等从债权。2、对出质合同债权的拘束力,出质人和债务人不得实施侵害出质债权的行为。3、对各方当事人的效力,出质...

单位不发工资,员工离职要提前30天通知吗

单位不发工资,员工离职要提前30天通知吗

 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  网友咨询:  单位不发工资,员工离职要提前30天通知吗?  律师解答:  不需要。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可以随时离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

公司报销开普票还是专票

公司报销开普票还是专票

一、公司报销开普票还是专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都可以在公司报销,如果具备条件的,尽量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

借条超过诉讼时效了,怎么办

借条超过诉讼时效了,怎么办

一、借条超过诉讼时效了,怎么办借条超过诉讼时效了,则债权人首先可以与债务人进行协商,重新签订还款协议,这样就可以计算新的诉讼时效。如果债务人不同意签订还款协议的,则债权人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断或者中止的情形,这样也能使诉讼时效延长。如果无法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断或者中止的情形的,则债权人就...

提出商标无效宣告请求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提出商标无效宣告请求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是指商标主管机关对于违反商标法的规定而不应获得注册的已注册商标,按照法律程序宣告其无效的制度。  网友咨询:  提出商标无效宣告请求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律师解答:  提出商标无效宣告请求需要提交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无效宣告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身份证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