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的债务要不要继承的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担保的债务要不要继承的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担保人死亡后继承人是否承担清偿责任,需要视情况而定:1、如果继承人继承了担保人的遗产,继承人需要承担责任;2、如果继承人没有继承担保人的遗产,就不需要承担清偿责任。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被继承人债权债务处理范围有哪些1、被继承人依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税款。
被继承人生前应当缴纳但还未缴纳的税款,如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营业税等;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发生的未履行的给付财物的债务。
如买卖合同中应当给付但未给付的债务,债务合同中应当向债权人偿还的债务;3、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不当得利是民法上因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根据法律规定,不当得利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害人;4、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之债的成立而负担的偿还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
无因管理之债是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的管理或者服务的事实行为,由该事实行为所产生的债务;5、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债务。
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在民法上比较多,若被继承人生前没有偿还的,应当算作被继承人债务;6、其他应由被继承人承担的债务。
这是对被继承人债务范围的补充。
需要注意的是被继承人生前为夫妻共同生活而负的债不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担保人死亡后继承人是否承担清偿责任,需要视情况而定:1、如果继承人继承了担保人的遗产,继承人需要承担责任;2、如果继承人没有继承担保人的遗产,就不需要承担清偿责任。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被继承人债权债务处理范围有哪些1、被继承人依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税款。
被继承人生前应当缴纳但还未缴纳的税款,如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营业税等;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发生的未履行的给付财物的债务。
如买卖合同中应当给付但未给付的债务,债务合同中应当向债权人偿还的债务;3、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不当得利是民法上因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根据法律规定,不当得利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害人;4、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之债的成立而负担的偿还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
无因管理之债是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的管理或者服务的事实行为,由该事实行为所产生的债务;5、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债务。
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在民法上比较多,若被继承人生前没有偿还的,应当算作被继承人债务;6、其他应由被继承人承担的债务。
这是对被继承人债务范围的补充。
需要注意的是被继承人生前为夫妻共同生活而负的债不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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