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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责任(夫妻共同债务承担的法律依据)

即答编辑2周前 (04-22)普法百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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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

这就涉及到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不同的财产制度有不同的划分。

无论是约定共同制或法定共同制,原则上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所为,他方是否认可,均应推定为共同债务。

对于非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凡经双方事先认可者,也应由双方共同清偿。

凡为个人需要而支付的费用或负担债务,应由本人以其个人财产清偿,他方无代偿义务。

若夫妻间实行完全分别财产制,在没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参照共同财产制下的同类问题处理。

既然属于夫妻共有的债务,那么夫妻两人对这样的债务均有偿还的义务。

尤其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一般是先用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如果债务属于一方的,则另一方并无偿还义务,不管是否离婚都可以拒绝为对方的债务负债。

共同财产清偿之后,如果不够的话,则再由双方协商偿还,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相关规定,在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具体来说,有以下四种情况:第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第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或者财产己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第如协议不成的,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第四、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1089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责任,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查阅本站其他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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