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隐瞒债务的(公司清算隐瞒债务的法律规定)
针对公司清算隐瞒债务的这类的法律问题,我们应该怎样对待处理?下面由止讼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公司注销后遗漏债务的处理方式如下:其一,如果在清算程序中由于清算组未履行通知义务或在公告程序中存在过错导致遗漏债务在清算届满方出现,则遗漏债务对应的原公司债权人在股东清算受益范围内优先受偿,不足部分由清算组成员承担连带责任,责任以遗漏债务对应债权人本应分配在清算程序中分配的财产额度为限。
其二,如果清算程序中清算组履行了通知义务且在公告程序中不存在过错,则遗漏债务对应的原公司债权人在股东清算受益范围内优先受偿,不足部分自行承担。
当然,在上述两种处理思路的情况下,处置主体保留期限届满后如新出现了遗漏债权,则可以比照上述遗漏债权行使及分配的思路予以共同解决。
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有什么区别破产清算与重组的主要区别在于:1、参与破产清算和重组活动的主体不同。
有物权担保的债权人、债务人、债务人股东均参与重组。
清算组主要参与破产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的人员组成。
在某些情况下,清算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有关人员组成;2、管理者的职责不同。
破产清算程序中的管理者主要从事管理工作,管理者在重组中的作用更像是监督者,监督重组活动;3、对担保物权的限制不同。
特定财产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不受破产清算和和解程序的限制,但在重组程序中受到限制;4、债务人的权力是不同的。
在重组过程中,债务人可以自行管理财产,负责制定和实施重组计划。
除非债务人有破产欺诈和无经营能力。
在破产清算中,债务人不能管理财产,而是由管理人接管。
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的程序怎样才能完成公司清算的程序是:1、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登记债权。
债权人申报期债券,应当说明债券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4、制定清算方案,财产处理应依下列顺序安排:第一顺序,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第二顺序,按第一顺序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公司财产在未按第一顺序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5、确定并实施清算方案。
清算组制定的清算方案,应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确认后,清算组即可按清算方案执行。
6、清算报告。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 清算报告。
7、注销登记并公告。
清算结束,应将经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及确认文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公司注销后遗漏债务按照以下方式处理: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的,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企业注销后债务如何承担一般而言,公司合法注销了,承担责任的主体即不存在了。
但是,如果公司的设立、注销程序不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公司原来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则要对没有处理的债权要承担责任。
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法》对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做了严格的规定,除非因合并或者分立外,公司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必须经过法定清算程序。
公司只有在完成清算程序后,才可以申请注销登记。
如果公司尚有债务未清偿,股东仍然以虚假清算报告注销公司,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的相关规定,将会使股东对公司所负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破产银行债务如何处理公司破产银行债务的处理是如果依法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后,清算财产按偿还顺序足以偿还银行债务的,会偿还债务;如果不能清偿的,清算完毕办理注销登记后,就不用再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款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注销公司的债务怎么办?公司未经清算就注销的,债权人的债权没有清偿时,债权人可以主张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承担债务。
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
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利用公司的独立地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股东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清算隐瞒债务的,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查阅本站其他法律知识。
来源链接:https://www.falvshike.com
本站声明: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法律问题免费咨询,老师微信:Huhusfsf (点击复制微信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