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种类债务清偿顺序(债务清偿顺序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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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资不抵债的,涉及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的,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
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其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可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请被执行人破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法律分析:根据规定,债务人负有多笔同种类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债务人指定某笔债务外,首先清偿到期的债务,接着清偿没有担保或担保最少的债务,其次清偿对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之后按照债务到期顺序进行清偿,最后如果上述债务性质均一致,则按比例清偿多笔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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