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锁的债务如何转移(公司注销债权人怎么办)
针对公司注锁的债务如何转移这类的法律问题,我们应该怎样对待处理?下面由止讼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公司注销时的债权债务可以转给其他公司。
但是公司 债权债务,如果有损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撤销公司债权债务 。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 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合同保全的撤销权的行使主体有哪些?合同保全的撤销权的行使主体是债权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 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 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 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行使撤销权是否需要债权已到期不需要。
如果在债务履行过程中发现符合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就可以行使该项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 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 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 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 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公司注销时的债权债务可以转给其他公司,但是要符合法定条件。
债权 必须通知债务人,债务 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公司应当在注销前就清算好公司的债权债务。
公司 债权债务,如果有损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撤销公司债权债务 。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 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期限是: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或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
且前述的撤销事由一般为债务人存在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或明显不合理的低价 财产等行为。
债权人撤销权有什么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 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进行了不合理的处分;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 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 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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