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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让怎样规避债务(公司转让如何避免以前的)

即答编辑3周前 (04-22)普法百科3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公司 怎样规避债务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股权 前的 债权债务 如何规避风险 甲、乙是A有限公司的股东,甲是A公司的董事长,兼任A 公司法 定代表人。

2011年8月,甲、乙将其持有的A公司的股权全部 给丙。

2011年6月,C向B借款200万元,甲未经乙同意,擅自以A公司的名义为C提供保证担保。

借款到期后,C未及时还款,B向法院起诉,要求C公司还款,并要求A公司 承担连带责任 。

A公司抗辩,甲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供保证担保,违反 公司章程 及法律规定,担保无效,不应承担担保责任。

法院判决A公司应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案件评析:在股权 过程中,作为受让方,最担心的就是存在“或有 债务 ”,比如未在公司财务报表中列明的借款、对外担保等。

本案就属于典型的股权 过程中存在“或有债务”的情形。

在股权 过程中,出让方往往不会披露或不完整披露公司存在担保等事项。

股权 完成后,出让方就不再是公司股东,不享有 股东权利 ,不承担股东义务。

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而股权 以后,以公司名义对外产生的权利义务,依然要由公司来承担,不受股东变换的影响。

显然,若公司承担了“或有债务”,会致使 公司债务 增加,从而影响股东权利。

在司法实践中,有限公司的董事或经理未经股东会批准设立的担保,一般认定为有效。

尽管公司 法规 定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股东会决议,但该条法律调整的是公司内部权利义务关系,不能以不符合公司管理程序的行为为理由来对抗 债权人 ,公司盖章行为对外应视为公司同意对外提供担保,应承担保证责任。

本案中,A公司应当对B承担担保责任。

丙可以以甲存在欺诈为由,主张撤销 股权 合同 。

但本案中,甲收取的股权 款,已用于偿还自己的债务,若丙撤销合同,则存在短时间无法返还丙股权 款的问题。

“或有债务”是股权 过程中很难避免的问题,为了尽量减少这种纠纷,在股权 之前和 过程中,应有所准备:选择可信的对象。

由于有限公司是人合加资合的公司,人合的特征更加明显,在受让股权之前,应多方面了解出让人及目标公司的其他股东的为人,谨慎选择合作对象。

全面了解公司债权债务。

在股权 前,应对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财务状况等进行全面了解,对业务合作单位的债权债务进行核对确认,并通过专业的财务、法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取得相对完整、全面的报告。

合理设置付款时间和 违约责任 。

对于签订的 股权 协议 ,建议分次支付 款,以应对 以后出现的“或有债务”。

另外,建议约定若出现未在资产负债表中列明的债务,出让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要求出让方提供担保。

对于股权 ,要求出让方对出让股权提供担保,也至关重要。

在上述案例中,若有一个有实力的人给甲方提供担保,丙方的权利实现起来就会容易的多。

股权 前的债权债务如何规避风险 等相关问题如上所述.通过上文的描述,我们可以得知的是股份在 的时候可能会存在着还有债权债务的情况,如果是还有债务的话可能就需要向原股东追偿,因此我们需要将这一方面写入股权 的合同中去,以此来约束双方以免出现责任不明确的情况。

甲、乙是A有限公司的股东,甲是A公司的董事长,兼任A公司法定代表人。

2011年8月,甲、乙将其持有的A公司的股权全部 给丙。

2011年6月,C向B借款200万元,甲未经乙同意,擅自以A公司的名义为C提供保证担保。

借款到期后,C未及时还款,B向法院起诉,要求C公司还款,并要求A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A公司抗辩,甲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供保证担保,违反公司章程及法律规定,担保无效,不应承担担保责任。

法院判决A公司应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案件评析:在股权 过程中,作为受让方,最担心的就是存在“或有债务”,比如未在公司财务报表中列明的借款、对外担保等。

本案就属于典型的股权 过程中存在“或有债务”的情形。

在股权 过程中,出让方往往不会披露或不完整披露公司存在担保等事项。

股权 完成后,出让方就不再是公司股东,不享有股东权利,不承担股东义务。

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而股权 以后,以公司名义对外产生的权利义务,依然要由公司来承担,不受股东变换的影响。

显然,若公司承担了“或有债务”,会致使公司债务增加,从而影响股东权利。

在司法实践中,有限公司的董事或经理未经股东会批准设立的担保,一般认定为有效。

尽管公司法规定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但该条法律调整的是公司内部权利义务关系,不能以不符合公司管理程序的行为为理由来对抗债权人,公司盖章行为对外应视为公司同意对外提供担保,应承担保证责任。

本案中,A公司应当对B承担担保责任。

丙可以以甲存在欺诈为由,主张撤销股权 合同。

但本案中,甲收取的股权 款,已用于偿还自己的债务,若丙撤销合同,则存在短时间无法返还丙股权 款的问题。

“或有债务”是股权 过程中很难避免的问题,为了尽量减少这种纠纷,在股权 之前和 过程中,应有所准备:选择可信的对象。

由于有限公司是人合加资合的公司,人合的特征更加明显,在受让股权之前,应多方面了解出让人及目标公司的其他股东的为人,谨慎选择合作对象。

全面了解公司债权债务。

在股权 前,应对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财务状况等进行全面了解,对业务合作单位的债权债务进行核对确认,并通过专业的财务、法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取得相对完整、全面的报告。

合理设置付款时间和违约责任。

对于签订的股权 协议,建议分次支付 款,以应对 以后出现的“或有债务”。

另外,建议约定若出现未在资产负债表中列明的债务,出让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要求出让方提供担保。

对于股权 ,要求出让方对出让股权提供担保,也至关重要。

在上述案例中,若有一个有实力的人给甲方提供担保,丙方的权利实现起来就会容易的多。

公司 怎样规避债务,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查阅本站其他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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