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前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办法(合并前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办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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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回答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对于合并协议生效前的到期债务,债权人得请求原债务人在实施合并之前单独清偿,对于和被吸收公司有不可分离之关系的未到期债务,被吸收公司为投资咨询公司,存续公司为汽车制造公司而无投资咨询业务,债权人得拒绝承受,而请求被吸收公司负单方解除合同之责任。
分析债权是指得请求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
债权特征是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不得通过限制债务人的人身来实施。
债权为相对权,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个人主张权利。
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债权为有期限权利,不得设定无期限债权。
债权债务的区别是什么?1、债权债务是不可以单独存在的;2、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且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3、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通则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灭失则有清偿、提存。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的公司承担。
合并后的公司必须无条件接受因合并而消灭的公司的全部债权和债务,有权对原来公司的债权进行清理并予以收取,同时有义务清偿原公司的债务。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公司合并的方式及程序(一)公司合并的方式:1、吸收合并。
一个企业合并另一企业,被合并方注销,合并方继续存在。
2、新设合并。
原来的企业全部注销,新设立一个企业,为合并后的企业。
3、控股合并。
合并方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被合并方50%以上(不含50%)的股权,完成合并。
合并方与被合并方继续存在。
(二)公司合并的程序1、董事会提出合并方案或者合并计划。
公司法授予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合并方案”的职权。
2、股东会(大会)表决通过合并决议。
公司法规定合并要有合并各方股东会(大会)做出特别决议。
3、签订合并合同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合并各方必须对合并的形式、条件、支付方式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做出规定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实施债权人的保护程序。
实施债权人的保护程序,即在做出合并的决议后通过邮寄、公告等方式通知债权人,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对合并提出异议。
公司法规定,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
不清偿债务又不提供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5、公司合并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合并其他公司的公司应当于公司合并之后就发生变化的登记事项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被合并的公司应到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企业吸收合并的程序是怎样的企业吸收合并的程序如下:1.董事会提出合并方案或者合并计划。
公司法授予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合并方案”的职权。
2.股东会表决通过合并决议。
公司法规定合并要有合并各方股东会做出特别决议。
3.签订合并合同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合并各方必须对合并的形式、条件、支付方式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做出规定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实施债权人的保护程序。
实施债权人的保护程序,即在做出合并的决议后通过邮寄、公告等方式通知债权人,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对合并提出异议。
公司法规定,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
不清偿债务又不提供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5、公司合并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合并其他公司的公司应当于公司合并之后就发生变化的登记事项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被合并的公司应到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公司合并解散要清算和登记吗公司合并解散,不需要清算和登记。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吸收合并又称存续合并,它是指通过将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的方式而进行公司合并的一种法律行为。
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以消灭各自的法人资格为前提而合并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因此公司合并时,不需要进行清算,只需有各方协议,以及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
只有在公司解散时,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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