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不善所欠债务怎么办(公司经营不善债务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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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首先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经理)确实借你母亲3万第二,时隔已久其名下财产都已变成他人第三,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子有继承其财产,或者其他亲属有继承其财产的。
到法院起诉已继承其财产的,向其追尝债务。
根据破产法45条,该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后,法院会确定债权申报期限,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可少于30填,最长不能找过3个月。
小编补充:个人债务诉讼应注意以下问题:1,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2,起诉的法院:你应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3,证据的收集:就你手上目前的证据来看证明力还不够.单凭汇款单不能独立证明他欠款的事实,短信中也没具体讲明数额.因此证据方面有待更全面的收集.4,如果你胜诉,法院会依法执行,如果他没有现金还款,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注册资本为限对所有债权人承担债务。
依据公司法,公司与股东、公司与法定代表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法律上都是独立主体,股东在向公司出资后已经完成义务。
对于有限公司的债务以及破产,股东或者高管人员一般情况不需要个人偿还,除非是这些人为公司债务提供了担保,或者是从公司抽逃、转移资金、逃避债务等,在这些例外情况需要承担,严格说担保情况下需要私人财产还债这是担保责任,而从公司转移资金只是需要把公司的钱还给公司,这些资金本来就是公司而非私人财产。
按照破产程序,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
公司一般财产(非抵押物)处置所得顺序扣除破产费用、员工工资和安置费用、税金后不足偿付全部债务时由一般债权人按比例受偿。
偿还债务有剩余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规定分配。
公告日起45日后未登记的债权可以不再偿还。
公司出现问题股东有哪些责任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构成公司债务的总担保。
这就是说,在有限责任公司清偿债务时,是用公司的资产来进行清偿的,公司资不抵债宣告破产,公司债权人不得要求股东以个人财产来清偿公司的债务。
虽然公司清偿债务时可以用股东的出资来清偿,但这时股东的出资属于公司所有而非股东所有,在法律上公司是独立于股东的主体。
公司解散清算的程序(非破产)1、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1)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
清算组根据债权人的申报和调查清理公司财产的情况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
(2)制订清算方案。
编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之后,清算组应当制订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的具体安排。
(3)提交股东会通过或者报主管机关确认。
公司的清算方案,股份有限公司应将清算方案提交股东大会通过;有限责任公司应交股东会通过。
因违法而解散清算的公司,清算方案还要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4)如果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
2、了结公司债权、债务(1)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但是,清算组为了清算的目的,有权处理公司尚未了结的业务。
(2)收取公司债权。
清算组应当及时向公司债务人要求清偿已经到期的公司债权。
对于未到期的公司债权,应当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清算组可以通过 债权等 变相清偿。
(3)清偿公司债务。
清算组通过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确认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并且足以偿还公司全部债务时,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首先,应当支付公司清算费用,包括公司财产的评估、保管、变卖和分配等所需的费用,公告费用,清算组成员的报酬,委托注册会计师、律师的费用,以及诉讼费用等;其次,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再次,缴纳所欠税款;最后是偿还其他公司债务。
在清偿公司债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偿还公司债务,一般没有先后顺序,但公司财产必须能够清偿公司债务;(2)在催告债权人申报的期限届满前,公司一般不得先行清偿债务;(3)在清偿全部公司债务前,不得向公司股东分配公司财产。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3、分配公司剩余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对于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公司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公司股东权益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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