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2024侦查机关 起诉机关(侦查机关移送起诉规定)

即答编辑1周前 (04-27)普法百科2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侦查机关 起诉机关的问题带来帮助。

公诉案件当中的审查起诉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侦查机关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做出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决定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事实清楚;(2)证据确实、充分;(3)犯罪的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以下内容:1、事实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正确定罪量刑的前提,查明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正确定罪量刑的依据和基础。

2、其他责任人民检察院追诉犯罪应当客观、全面,因此,在审查起诉时要注意审查有无遗漏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3、是否追责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是人民检察院的职责之一。

4、侦查合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过程,也是对侦查工作进行法律监督的过程。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还应当注意审查以下内容:(1)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

(2)证据是否随案移送;不宜移送证据的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是否随案移送。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决定是否起诉,需要确实充分的证据,因此,侦查机关或侦查部门移送案件时,应当将案件的所有证据一并移送,对不宜移送的证据,要附有不宜移送的证据的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与犯罪有关的财物及其孳息是否扣押、冻结并妥善保管,以供核查。

对被害人合法财产的返还和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的处理是否妥当,移送的证明文件是否完备,等等。

审查起诉阶段审查判断证据的重点是对证据“三性”的审查1、从证据的“合法性”来审查,主要审查证据是如何形成的、是由谁提供或收集的,收集的 是否正确,证据的形成与收集是否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

2、从证据的“客观性”来审查,就是要审查判断证据所反映的事实与待证的案件事实是否存在着客观的内在联系,有什么样的联系,能证明案件中的什么问题,内容本身是否合理,有无矛盾,即证据的内容是否客观真实。

3、从案件各种证据的“关联性”来审查:首先对同一的证据,要审查其所反映的内容前后是否一致,有无矛盾。

其次,对案件中不同类证据的审查,也要结合起来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审查各个证据所证明的事实是否一致、协调,它们之间是否存在矛盾。

再次,对证据进行综合审查判断,还应当把案内所有的证据与案件事实联系起来。

最后还应注意,证据是否充分,是进行综合审查判断时必须予以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完全依靠间接证据定案的,必须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公诉案件当中的审查起诉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侦查机关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在指定的时间之内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的时候应当具备的条件是证据确实充分,犯罪事实清楚,法律手续完备,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理诉讼案件的审查起诉机关是哪个? 公诉案件当中的审查起诉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侦查机关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做出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决定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事实清楚; (2)证据确实、充分; (3)犯罪的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 (4)法律手续完备; (5)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应该什么时候把案件移送人民检察审查起诉? 1、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后吧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当然根据案情不同,侦查期限也会不一样样;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二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二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二十七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二十八条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第一百二十九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所以说,绝大多数公诉案件当中,公安机关所扮演的角色就是负责侦查工作,公安机关不能越过人民检察院直接提起诉讼,而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所移交的案件,也不可能在不审查的情况下就起诉。

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工作是为了核对和检验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侦查机关 起诉机关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查阅本站其他法律知识。

来源链接:https://www.falvshike.com

本站声明: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法律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falvshike.com

本站声明: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法律问题免费咨询,老师微信Huhusfsf (点击复制微信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77cxw.com/fl/801541.html

“2024侦查机关 起诉机关(侦查机关移送起诉规定)” 的相关文章

给小三私生子的抚养费是多少?

给小三私生子的抚养费是多少?

私生子,说白了就是男女没有结婚所生的孩子,然而,结婚不结婚,与孩子是不是自己婚姻内生的没有多大关系。现如今,在我国对私生子,也就是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利也是做出了保障的。网友咨询:给小三私生子的抚养费是多少?山东哲法律师事务所贾丽媛律师解答:《民法典》第1071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

外地人在上海交社保(办理流程、注意事项)

外地人在上海交社保(办理流程、注意事项)

外地人在上海交社保的流程与步骤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流动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外地人选择在上海工作和生活。在上海工作的外地人也享有与本地居民相同的社会保障待遇。本文将从法律专家的角度,为外地人在上海交社保提供具体的步骤和流程。第一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在开始办理社保手续之前,外地人需要了解上海市的社...

受工伤是否可以领取伤残津贴

受工伤是否可以领取伤残津贴

工伤保险是职工安全的一把“保护伞”,能够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网友咨询:  受工伤是否可以领取伤残津贴?  律师解答:  职工受了工伤之后并不意味着一定可以领取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伤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存劳务关系,撤出岗位,享有包括伤残津贴等在内的有关工资待遇。职工因工伤残被判定为...

出轨离婚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出轨离婚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一、出轨离婚赔偿的标准是什么1、出轨如果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才有赔偿。其中“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

分公司是否可以独立投标签订合同

分公司是否可以独立投标签订合同

一、分公司是否可以独立投标签订合同分公司能否独立投标签订合同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分公司一般是可以单独投标还有签订相关的合同,但是必须要以总公司的名义来进行投标,而且还要得到总公司的授权才能签订合同,在确认之后还需要总公司进行盖章。依据国家招标投标法规定签订的合同,需要向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公司法》...

夫妻共同财产只是不是可以分割一次

夫妻共同财产只是不是可以分割一次

一、夫妻共同财产只是不是可以分割一次夫妻共同财产不是只能分割一次。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分割了夫妻共同财产后,在离婚后是不是可以反悔要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撤销后双方是不是可以就财产分割重新协商或向法院起诉分割。或者如果离婚后发现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