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2024江阴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律师

即答编辑3周前 (04-29)普法百科2

现在很多人在日常生活中都会遇到各类法律问题,关于江阴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律师相信大家多少也还是听说过吧,下面和小编白白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江阴卓安律师事务所是一家良好的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值得信赖。

江阴卓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都是专业的法律人才,拥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经验。

提供的法律服务涵盖了公司法务、房地产、建筑工程、知识产权、劳动人事、...。

江阴市范围内的律师事务所介绍如下:1、江苏法舟(江阴)律师事务所(江阴市澄江中路118号国贸大厦15楼A座)2、江苏小松律师事务所(江阴市东外环路253号双牌二村47号楼2-3F)3、江苏暨阳律师事务所(江苏省江阴市果园路107号)4、北京市盈科(江阴)律师事务所(江阴市滨江东路2号海澜财富中心38层)5、江苏杨帆律师事务所(江阴市澄江镇凤凰路30号凤凰大厦17楼)6、江苏天旭律师事务所(江阴市澄江中路14-2号)7、江苏滨江律师事务所(江苏省江阴市大桥北路26号3楼)8、江苏春申律师事务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52号1107室)9、江苏振强律师事务所(江苏省江阴市文化西路59-A号)10、江苏大桥律师事务所(江阴市虹桥北路125号)11、江苏天奕律师事务所(江阴市朝阳路102号4楼)12、远闻(江阴)律师事务所(江阴市澄江中路258号汇丰大厦B幢B座15F)13、江苏江成(江阴)律师事务所(江阴市滨江西路8号创意世界20楼2001-2006号)14、江苏信卓律师事务所(无锡市江阴市长江路152号国际商务中心1208室)15、江苏申越律师事务所(江阴市长江路152号1505)扩展资料:律师事务所的设立条件: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2、有符合《律师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律师;3、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4、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数额的资产。

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书面合伙协议;2、有三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3、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4、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参考资料来源:江阴市公共法律服务网-法律服务机构名录(律师事务所)。

以上就是白白关于江阴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律师的相关内容,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了解清楚呢?

来源链接:https://www.falvshike.com

本站声明: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法律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falvshike.com

本站声明: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法律问题免费咨询,老师微信Huhusfsf (点击复制微信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77cxw.com/fl/820226.html

“2024江阴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律师” 的相关文章

广告侵权的过错推定原则是什么

广告侵权的过错推定原则是什么

一、广告侵权的过错推定原则是什么广告侵权不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广告侵权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所谓过错推定原则,是指受害人在诉讼中,能够举证证明损害事实、违法行为和因果关系三个要件的情况下,如果行为人不能证明对于损害的发生自己没有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行为人在致人损害的行为中有过错,并就此承担赔...

担保人代为清偿债务,向谁追偿?

担保人代为清偿债务,向谁追偿?

保证人在履行了还款义务后,要积极行使自己的追偿权,依法维护自身利益。那么担保人代为清偿债务后向谁追偿?是否只能向债务人追偿?网友咨询:担保人代为清偿债务,向谁追偿?上海全辉律师事务所王硕飞律师解答:保证人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债务后,有权就承担的部分向债务人进行追偿。同一...

租赁期限届满是否可以续签合同

租赁期限届满是否可以续签合同

一、租赁期限届满是否可以续签合同租赁期限届满能续签合同。房屋承租人还想续租并且与房东达成一致的话,可以签订续租合同,注意续签的租赁合同的期限也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续签没有签订合同的,则如果双方继续按照原合同内容履行的,视为签订了不定期的租赁合同。《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

私人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对付

私人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对付

一、私人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对付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

担保债权确定的期间是哪些意思

担保债权确定的期间是哪些意思

一、担保债权确定的期间是哪些意思债权确定期间是指债权人登记债权的时间,债权申报的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

社保卡(办理、使用、丢失、挂失、申领、查询)

社保卡(办理、使用、丢失、挂失、申领、查询)

社保卡是指用于个人社会保障信息管理和医疗保险报销的一种卡片。它的发放和使用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本文将从法律专家的角度,详细介绍社保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步骤。首先,社保卡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该法规定了社会保险的基本制度和社保卡的使用规定,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