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婚姻家庭纠纷包括哪些纠纷(关于家庭纠纷的法律知识)

1、涉及不动产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是否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

婚姻家庭纠纷包括哪些纠纷(关于家庭纠纷的法律知识)

婚约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夫妻财产约定纠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等属于婚姻家庭纠纷,按照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法院,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无效婚姻能否按撤诉处理?对于无效婚姻判决能否申请再审?婚姻在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之前又结婚的,是否构成重婚?当事人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如果申请时重婚情形已经消失的,如何处理?

为体现国家强制力对无效婚姻的干预和制裁,对于无效婚姻不能按撤诉处理,应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属于非讼案件,应比照适用特别程序的规定进行审理。依照《民诉法解释》第三百八十条的规定,对于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有错误的,可以依照《民诉法解释》第三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依照《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三条的规定,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只有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自始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之前又结婚的,构成重婚。

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当事人已经办理了合法婚姻的离婚登记手续或合法婚姻配偶一方已经死亡等导致重婚情形已经消失的,不予支持。

3、离婚案件原告本人未到庭参加诉讼,但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能否按撤诉或按撤回上诉处理?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于离婚案件原告本人未到庭参加诉讼的,应区别情形,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如果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不能按撤诉或撤回上诉处理,但未出庭的当事人必须提交书面意见。

4、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不准予离婚的判决能否申请再审?

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不准予离婚的判决,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予受理。

【另一种观点】: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不准予离婚的判决,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予受理。

5、男女双方虽未登记结婚,但已共同生活的,彩礼应否返还?男女双方虽登记结婚,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离婚时彩礼应否返还?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并非针对双方已共同生活的情形,如果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已共同生活的,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应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的数额、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酌定是否返还及返还的数额。

依照《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决定彩礼是否返还应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当事人已经登记结婚,即使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离婚时原则上彩礼也不予返还,但符合《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情形或存在包办、买卖婚姻收受彩礼、以结婚为名行骗取彩礼之实等特殊情形除外。

【针对第二款另一种观点】:当事人虽已登记结婚,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离婚时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可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的数额、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酌定是否返还及返还的数额。

8、同居期间形成的财产应如何分割?

同居关系不同于合法婚姻关系,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于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和生产、经营的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其本人所有。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如果查明属于按份共有关系,则按照各自的出资份额分享权利;如果查明属于共同共有关系,则对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权利。如果无法查明,视为按份共有,按照各自的出资份额予以分割。不能确定出资份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对于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或按份共有的除外。

9、婚外情所涉赠与应如何处理?赠与行为的效力应如何认定?赠与物如何返还?

有配偶者赠与或约定赠与第三者财物,赠与后反悔主张返还或第三者要求履行赠与的,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配偶一方以赠与行为侵犯其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一般应予支持。

合法婚姻配偶一方主张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返还赠与物的,应认定赠与行为全部无效而非部分无效,赠与物应全部返还。

赠与行为被认定无效后返还的赠与物应为赠与当时的标的物,如果赠与的是金钱,应返还金钱,如果赠与的是房屋、车辆等实物,应返还实物。

声明:

本文来源互联网,内容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

来源:各地高院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77cxw.com/fl/82191.html

“婚姻家庭纠纷包括哪些纠纷(关于家庭纠纷的法律知识)” 的相关文章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买房屋,产权归属如何认定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买房屋,产权归属如何认定

  房价的日益攀升,使得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的现象屡见不鲜。父母资助子女购房,有的出资一部分、有的出资全部、有的是婚前购置、有的婚后才买,情况多种多样,这就导致房产归属在认定上存在复杂性。  网友咨询: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买房屋,产权归属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  1、父母出资购房,在大多数情况下,都...

哪些行为在证券交易中是禁止的

哪些行为在证券交易中是禁止的

禁止的交易行为包括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虚假陈述(或信息误导)。具体是怎么规定的?网友咨询:哪些行为在证券交易中是禁止的律师解答:根据《证券法》的规定,禁止的交易行为包括内幕交易行为、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制造虚假信息行为和欺诈客户行为等。1、内幕交易行为内幕交易行为,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

消费者在酒店滑倒摔伤酒店需要赔偿吗

消费者在酒店滑倒摔伤酒店需要赔偿吗

一、消费者在酒店滑倒摔伤酒店需要赔偿吗消费者在酒店滑倒摔伤的,如果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则酒店需要对消费者进行赔偿;如果是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消费者摔伤,且酒店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则酒店仅需要承担补充责任。如果酒店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的,则酒店就完全不需要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

偷东西被拘留是否有案底

偷东西被拘留是否有案底

一、偷东西被拘留是否有案底偷东西被拘留的,如果是被治安拘留的,不会留下案底;如果构成了犯罪被刑事拘留的,则会留下案底。所谓案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所以偷东西只有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才会留下案底。《刑法》第二...

经济纠纷案收费标准是多少

经济纠纷案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经济纠纷案收费标准是多少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

继承人均放弃继承,找谁要求还钱?

继承人均放弃继承,找谁要求还钱?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如果债务人突然去世,其继承人又均放弃继承,那么是否意味着这笔钱打了水漂呢?网友咨询:继承人均放弃继承,找谁要求还钱?重庆万诚(西安)律师事务所申勇刚律师解答:债务人去世,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