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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社区婚姻矛盾纠纷案例

现在很多人在日常生活中都会遇到各类法律问题,关于社区婚姻矛盾纠纷案例相信大家多少也还是听说过吧,下面和小编白白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审判分析   婚姻从表现形式上看,是双方财富、心理和生理的结合。

下面是我为大家分享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审判分析,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形式瑕疵遗嘱的效力认定   问题提出:实践中,由于立遗嘱人对法定的遗嘱形式要件不甚了解,或者由于疏忽,或者由于习惯等因素,导致遗嘱在形式上出现一定瑕疵,此时该如何认定其效力?   倾向意见:遗嘱属于要式行为,但法律规定遗嘱要式性的初衷即是为了确保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因此,为保障遗嘱人的最终真实意思表示能够得以实现,对形式要件上稍有欠缺的遗嘱,如果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能证明其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能够通过其他方式弥补遗嘱形式上的不足的,可认定遗嘱有效。

  祖父母立“公证遗嘱”将财产给孙子女,其性质为遗嘱继承还是遗嘱赠与?   倾向意见:法定继承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顺序直接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关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的明确规定,孙子女、外孙子女并不在法定继承人之列,其继承祖父母或外祖母遗产的方式是代位继承或转继承。

因此,祖父母、外祖父母即使通过“公证遗嘱”的形式将遗产留给孙子女、外孙子女,其性质仍属于遗赠,而不是遗嘱。

  同时,根据继承法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接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打印遗嘱的性质认定   问题提出:打印遗嘱与传统自书遗嘱的最大区别是其主文内容由机器打印而成,由于难以判断是遗嘱人自己打印或由别人代为打印,实践中应如何认定其性质?   倾向意见:打印遗嘱不能笼统地认定为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其法律属性应当结合被继承人是否具有计算机操作能力、遗嘱形成过程等方面的证据来综合予以认定。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条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因此,对打印遗嘱,有遗嘱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并能举证证明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如遗嘱人有计算机操作能力、有其他证据材料与遗嘱内容相互印证等,则可以认定为是遗嘱人的自书遗嘱。

  四、继承的'时效问题   问题提出: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未分割,法定继承人也未表示放弃继承。

之后有继承人提出分割遗产请求的,是否应适用时效规定?   倾向意见: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未分割且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视为接受继承,继承人的继承权已经实现。

其后产生的纠纷应为物权共有纠纷。

按照通说,物权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不论该物是动产或是不动产。

  五、恋爱期间购房的处理   问题提出: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购房,一方支付全部首付款,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并以另一方名义办理贷款。

后双方未结婚即分手,如何分割该房屋?   倾向意见认为:根据案件查明事实,可以确认尽管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恋爱双方有以结婚为目的共同购房的意思表示的,宜认定为共同财产,并根据双方的贡献大小对房产进行分割。

  六、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问题提出:夫妻共同财产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一方要求分割股权或相应的股权折价款,另一方既不同意分割股权,也不同意就股权价值进行协商。

若由于该公司经营不规范,法院委托的相关机构无法对公司价值进行评估,如何处理?   倾向意见:对离婚纠纷中涉及分割以一方名义拥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若双方同意以股权折价款进行分割,并可以通过协商或评估确认股权价值的,法院可据此判决非股东一方取得相应股权折价款;若双方不能就股权价值达成一致,也不能通过评估审计确定的,人民法院应首先就非股东一方经股权分割后能取得的份额情况征求公司其他股东意见,对股东的不同意见按照《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处理;若经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亦视为同意 ,法院可就股权份额进行分割处理。

  七、离婚后,一方变卖尚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并用所得款项购房,另一方能否要求分割该房屋?其权利如何保护?   倾向意见认为:应当就原有夫妻共同财产价值进行主张,但不能要求分割该房屋。

对于原有财产的价值,可根据不知情一方的主张,以财产出卖时、提起诉讼时等时间点予以确定。

  八、婚后购房涉父母出资钱款的性质认定及处理原则   问题提出:父母出资协助子女婚后购房,有较明确的资金来往记录,在子女离婚后,父母起诉主张子女及其离异配偶共同归还款项。

父母持有的借条上只有自己子女一人签名。

父母主张为子女购房提供的出资是借款,子女的离异配偶则主张该款项是父母的赠与,借条系事后单方补写。

对此,应认定为借贷关系,还是赠与关系?由于借条上只有子女一方的签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倾向意见:是借贷关系还是赠与关系,应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及查明的案件事实来确定。

在处理结果上,若确系父母赠与出资购房,离婚纠纷中分割房屋时可考虑一方父母出资事实,在份额上可适当多分;若认定为借贷关系,且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在房屋份额分割时应考虑夫妻均等享有产权份额。

  九、婚姻效力认定问题   问题提出:《婚姻法》第十条第(一)项规定:“重婚的”,婚姻关系无效。

如果重婚的情形在当事人提起宣告婚姻无效时已经消失,是否还要宣告婚姻无效?   倾向意见:最高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该条规定并未排除重婚情形,故如果重婚情形在当事人提起宣告婚姻无效时已经消失,法院对该申请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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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认识,原告按照当地风俗习惯给予被告彩礼,但原告与被告之后未能登记结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在生活当中,夫妻经常吵吵闹闹的事情很常见,因为免不了会因为一些小事出现矛盾,但是因为出现矛盾而动手把妻子杀害的事情,则是非常稀有的,对于这位男子的行为,觉得他太不理智,冲动之下做出了这样的事情,相信之后会非常的后悔。

两个人能够走入婚姻是一种缘分,即便没有了感情,那就离婚可以解决的问题,没有必要去动手伤害对方。

两个人当时走入婚姻的殿堂,相信也是对彼此有了一定的了解,并且存有感情的,才会选择结婚,但是经过生活的各种磨难,有的觉得性格不合,或者对彼此的缺点难以容忍,这个时候可以选择离婚,或者让双方都冷静一段时间,但是不能再在冲动之下给对方造成伤害,这种伤害一旦造成,将是终生的,甚至因为伤害了对方,而让自己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真的是损己不利人的事情。

夫妻两人其实是没有血型关系的亲人,一个人的情绪如果极度的愤怒,才会对自己的亲人下此狠手。

河南的这名男子可能平时脾气就比较暴躁,没有耐心,也不懂得和妻子如何进行沟通,才会造成因为婚姻内的矛盾,到了极度恶劣的程度自己无法容忍,对妻子造成了如此大的伤害,这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还涉及到两个家庭,如果有孩子,让孩子如何面对以后的生活呢?这件事情也给我们吵醒了警钟,那就是无论在面对怎样的事情的时候都要理智的去对待,不要一时冲动,后悔终生。

我们的人生有的时候有很多种选择,但是往往在一念之差之下就是天翻地覆的差别,就像这名男子,本来和妻子好好沟通,可能还会继续过下去,有一个幸福的家庭。

但是现在因为自己的一念之差造成了非常大的差别,自己将会面临法律的制裁,妻子也因此离去,想想双方的父母,还有孩子,以后是多么可怜啊!。

这样的情况不是说随便就能阻止的,如果没有采取正确的方式,那么受到伤害的人也许就不是一个人了。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家庭生活是幸福的,但是我们都知道,两个人生活在一起,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发生争吵的时候,如果情绪过于激动,有了冲动的行为,那么将悔恨一生。

在面对婚姻生活当中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大家应该去冷静的解决,采用这样极端的方式,你将毁掉一个家庭,也会毁了自己。

而你回头想一想,这些问题并没有那么严重,根本没有必要采取这样的方式去解决。

事情的经过是怎么样的呢当地的警方接到了群众的报警,说在光明路的一个小区里面,有一个男子将一名女子杀害了,然后男子现在逃跑了。

接到报警之后,相关的工作人员赶紧到达了现场,然后对现场开始进行处理,接着就是对逃跑男子的抓捕工作。

这名男子迫于警方的压力,然后选择了自己投案自首。

后来经过调查是因为两个人的婚姻出现了问题,然后产生了矛盾。

这名男子李某就尾随着这名女子魏某,进入了居住的小区,然后他把魏某拦住了,用刀向魏某刺了过去。

现在李某已经被控制住了,整个案件具体的案情还在审理当中。

夫妻之间到底应该是什么样的呢看到这个新闻之后,如果你是单身,是不是会有所担心,本来在你的心里,一段感情应该是非常甜蜜的,结果现在变成了一个非常残忍的事情。

在现实的生活当中,大家都希望自己能找到心爱的另一半,然后可以和他相守在一起,愉快的走完这一生。

但是不是所有的事情都会随自己的心愿,有的人是因为遇不到爱情而苦恼,有的人是遇到了爱情,但是并没有珍惜,而夫妻之间的相处之道也是一个非常大的学问。

当面临夫妻感情出现问题的时候,我觉得大家应该冷静一些,遇事千万不要慌,也不要去做过激的行为。

生命只有一次,如果不珍惜,你将会终身后悔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从小父母对于我们的培养和教育在我们身上放了太多的精力,而老人年纪越来越大了,是需要我们对老人付出照顾的时候,如果你的生活出现了变故,那么对于爱你疼你的父母来讲,内心终将是多么的疼痛,将来到他们老的时候就老无所依。

人生就只有一次,为什么我们不快快乐乐的去生活呢,在面对困难的时候,为什么就不想着去好好解决呢,一定要用这样极端的方式嘛。

希望大家都可以好好的生活,开心快乐才是最关键的。

以上就是律律关于社区婚姻矛盾纠纷案例的相关内容,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了解清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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