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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婚姻法里同居期间财产分割

即答编辑2周前 (05-01)普法百科2

现在很多人在日常生活中都会遇到各类法律问题,关于婚姻法里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相信大家多少也还是听说过吧,下面和小编花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法律分析:同居期间的财产,如果是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配,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如果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不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律分析:同居期间的产分割 需要考虑各种因素: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取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

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同时应适当考虑照顾妇女、儿童利益的原则。

解除非法同居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同居财产 分割是指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十二条 “属于事实婚姻的,其财产分割适用本意见。

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

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情况下,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法律上规定,如果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的,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除非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二十二条规定,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可撤销婚姻财产怎样分割可撤销婚姻财产应当以同居期间财产的性质进行分割。

1、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应当认定为是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

2、同居期间当事人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应当按照按份共有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法律分析: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有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以上就是花花关于婚姻法里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相关内容,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了解清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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