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离婚财产纠纷管辖权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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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对二审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驳回。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情况和对应的驳回 :1. 异议方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理由或理由不充分。
此时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和相关判例等资料来说明...。
我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 管辖权 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 答辩状 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根据该规定,当事人提出 管辖权异议 ,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提出异议的主体是本案的当事人; 2、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是第 一审 民事案件的管辖权,当事人对第 二审 民事案件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 3、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即在被告收到 起诉状 副本15日内提出。
当事人在 离婚 案件中提出管辖权异议后,人民法院应进行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应裁定驳回异议。
裁定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10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未提出上诉或上诉被驳回的,受诉人民法院应通知当事人参加 诉讼 。
当事人对管辖权问题 申诉 的,不影响受诉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异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上级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依法指定管辖法院。
刑事案件地域管辖有哪些刑事案件地域管辖在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起诉一个人是哪里都可以起诉吗起诉一个人不是哪里都可以起诉。
对一般的民事案件,应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如果被告是数个,而且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又不在同一区域内,可向其中的任何一个区域的法院起诉。
下列三种案件,原告可向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向自己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1、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正在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人提起的诉讼。
如果原告向法院起诉后,该法院发现不应由本院受理,应将此案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
对一起案件的受理,如果几个法院发生了争议,又不能协商解决的,由它们的共同上级法院指定某一法院受理。
独任转合议的情形独任转合议的情形如下:1、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并不简单,适用独任制不足以正确审理的;2、当事人在审理中又提出新的诉讼请求或发现被告又有新的犯罪;3、其他需要采用合议制的情况。
转换后,原独任审判员可以成为合议庭成员。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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