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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村乡村治理汇报材料 村乡村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精选8篇

文章转自:公平法务网
摘要:是严格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截止10月底,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4件,实施行处罚64万元。(三)围绕服务全县转型跨越发展,着力加强环保审批服务1、统筹调配总量指标,优先支持重大结构调整项目。共为26个新(改、扩)建项目置换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26吨、二氧化硫524吨、烟尘118吨、粉尘159吨、氮氧化物105吨、氨氮7.9吨。2、着力提升服务效能,保障重大建设项目顺利实施。通过开辟绿色通道、全程跟踪服

村乡村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精选篇1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环保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转型跨越发展的战略部署,以绿色生态创建为主线,以争创省级环保模范城为抓手,认真履行环保监管执法和服务转型跨越发展“两大职能”,精心实施五大工程(减排、净空、净水、生态、提质),铁腕严格执法、强化环境宣传教育,有效促进了各项环保目标任务的落实,改善了全县城乡环境,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服务了全县转型跨越发展。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一)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情况。截止20xx年10月31日,县城二级以上优良天数达到289天;预计到年底,可超额完成全年二级以上330天任务。

(二)区域内沁河出境断面(九女仙台)主要污染物控制情况。根据县环境监测站监测数据,沁河九女仙台断面水质,达到了三类水质标准,好于省政府规定的四类水质标准。

(三)污染减排情况。根据前半年核查,全县共削减化学需氧量47.25吨、氨氮6.85吨、二氧化硫2675.35吨、烟尘43吨、工业粉尘10吨、氮氧化物3878吨。预计到年底可完成“4+2”减排指标任务。

二、工作措施

(一)围绕提升全县环境质量,扎实推进五大工程

我们根据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实施了减排、净空、净水、生态、提质五大工程。

减排工程共确定17项工程,截止目前,完成7个,全面开工建设3个,正在办理环评、可研等前期工作的1个,没有启动的6个。完成的7个是:国际阳电7#机组脱硝,科发冶铸有限公司烧结机脱硫,安阳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晶鑫煤业生活污水处理站,吕河养殖畜便综合处置,缘沁养殖沼气、健奥养殖沼气。全面开工建设的3个是:晋城山水水泥脱硝脱氮,北留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润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其中,山水水泥和北留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年底可投入试运行。正在办理环评、可研等前期工作的是:町店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没有启动的6个是:安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演礼、八甲口、芹池生活污水处理厂,星宿有机肥污染治理工程,5个农村小型污水处理站。

净空工程共确定7项工作,截止目前,全部开工建设。一是县城集中供热工程全面完成。共完成投资2.8亿元,铺设管网88.5公里,建设换热站20座,供热用户5464户,供热面积达105万平方米;二是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土建工程基本完成,正在进行设备安装,预计年底可投入试运行;三是投资150万元,完成了pm2.5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5月份投入试运行;等待市局指示后,明年对外发布pm2.5环境空气质量信息;特种垃圾处置中心设备更新改造通过验收,并投入运行。四是特种垃圾处置中心设备更新改造全面完成,通过验收,并投入运行。五是噪声区划报告完成了评审,已送省环保厅报批;六是高污染燃料禁烧区完成了划定,禁烧区内高污染燃煤锅炉拆除工作已随集中供热工程同步推进,规划通报正在报请县政府批复;七是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目前已检测机动车9518余辆,达到了检测率80%以上,贴标率90%的目标要求。

净水工程共实施3项工作。其中,饮用水方面2项,一是编制完成了《XX县饮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二是全面完成了329处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化验工作,城乡饮用水保护实现了全覆盖。地表水方面1项,制定了《沁河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组织沿岸各村对河床内的煤堆、沙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沁河面貌焕然一新。

生态工程共实施5项工作。在提升县城生态环境质量上,实施了2项,一是省级环保模范城创建工作正式启动;二是县城美韵公园到骏马岭公园段城市绿道工程全面完成。在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方面,实施了2项,一是演礼乡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已完成招投标、资金落实等前期工作;二是创建省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村3个,县级生态村10个。在生态环境恢复和治理方面,竹林山、小西、大桥等7家煤矿完成治理方案,屯城、晶鑫等7个煤矿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作扎实推进。

提质工程共实施4项工作。一是全面实施环保基层组织

全覆盖工作,在全县467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环保办公室,配备了环保监督员组织全县村级环保监督员、乡镇工作站人员全面进行了业务培训。通过以上举措,实现了县、乡、村三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环境监管网络全覆盖,是全省第一家实现基层环保组织全覆盖的县(区)。二是积极创新环境监管手段,投资170余万元,启动实施了在线监控平台建设,11月份将投入试行动。三是切实职工业务素质培训,邀请省厅政策法规处高建元副处长为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环保执法知识讲座;四是组织召开了全县贯彻学习“两高”环保司法解释暨警示教育大会,通过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共培训干部职130余人次。

(二)围绕全县环境安全,狠抓环境监管

我们树立“铁腕治污”的理念,通过扎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了影响群众健康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一是根据《XX县20xx年违法排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了违法排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共排查排污企业278家,检查环保设施200余台(套),查处各类环境问题18个,已立案查处违法企业12家。二是对陶瓷工业园区进行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对园区内13家企业,从原料进场到产品出场,进行了地毯式排查,找出了存在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集中进行限期整治,从根本上改善园区环境质量。三是着力加强核与辐射管理。调查摸清全县范围内使用放射源的单位4个,放射源21枚,其中一类源1枚,三类源1枚,四类、五类源19枚,安装射线装置39台(套),全部安全使用。四是成功处置了迎宾大道粗苯泄漏事件,蟒河二硫化碳燃烧事件,有效避免了环境安全事故发生。五是认真办理群众投诉案件。“12369”环保热线共受理群众举报300起,接待群众信访24件,办结率达100%。六是严格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截止10月底,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4件,实施行处罚64万元。

(三)围绕服务全县转型跨越发展,着力加强环保审批服务

1、统筹调配总量指标,优先支持重大结构调整项目。共为26个新(改、扩)建项目置换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26吨、二氧化硫524吨、烟尘118吨、粉尘159吨、氮氧化物105吨、氨氮7.9吨。

2、着力提升服务效能,保障重大建设项目顺利实施。通过开辟绿色通道、全程跟踪服务,主动对接发改、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截止目前,共审批项目134个,其中登记表79个,报告表和报告书55个;验收项目43个,其中县级36个,配合市级以上验收7个。

(四)围绕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全方位多视角狠抓环境宣传教育

围绕今年“六五”世界环境日联合国主题:“思前、食后、厉行节约”和中国主题“同呼吸,共奋斗”两大主题,结合全局中心工作,开展七项大型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一是以县政府名义致全县人民一封公开信。二是举行XX县“环保模范城”创建启动仪式。三是举办“讲文明、爱环保、护生态、爱家园”第三届环保小记者环保绘画、文学、书法、手工艺品大赛系列活动。四是设立城乡环保咨询点。向过往群众发放创模宣传传单12000余份、倡议书1500份、环保围裙3000个。各环委会成员单位悬挂横幅标语13条,县检察院、消防队利用电子显示屏制作环保宣传标语2条;五是短信宣传。结合今年世界环境日和中国区主题,在6月5日通过手机集群网向省、市、县领导XX县城干部群众发送环保短信10000条。六是召开了全县企业环境管理经验交流大会,5个企业被命名为“环境管理示范企业”;七是组织召开了全县贯彻学习“两高”环保司法解释暨警示教育大会。

村乡村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精选篇2

20xx年我镇坚持保护生态环境和防治工业污染这两条主线,认真贯彻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通过围绕经济抓环保,抓好环保促经济的发展思路,坚持“管理与治理并重”的工作方针和经济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的方针,严格管理,加大环境工作力度,狠抓全镇环境建设,在全镇经济快速增长,村镇建设迅速发展的情况下,总体环境污染得到控制,局部地区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公众环境意识普遍提高,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领导重视,保障有力

为确保顺利完成20xx年环保工作,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各项具体任务,在年初成立了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和辖区内各企业都设立了环保义务监督员,健全了组织机构;与15个村、22个企业及各镇直单位签订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了每个村、企业法人和单位负责人。我们紧紧围绕与县政府签订的环保目标责任书开展工作,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出台了切实可行的环保工作方案,充分发动各方面力量,全员投入到环保工作中。通过对环境卫生的"监、管、控、查",使我镇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

二、密切配合,加强管理

为改善我镇环境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镇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辖区企业的监管力度。为强化对环境卫生的治理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使以往的卫生死角有了极大程度的改善,也方便了广大居民的生活。通过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力度,使镇容村貌得到了很好的维护。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我们把宣传工作作为重要一环,贯穿于环保工作始终。在宣传中,注重调动全镇力量,走家串户宣传环境保护知识,使环境卫生治理和保护得到了广大村民的认可和支持。积极利用世界环保日,以横幅、板报、宣传材料等宣传形式对广大居民进行环境保护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镇环境保护意识。今年共悬挂横幅32条,出板报18块,发放宣传单2318余份,收到了较好社会效果。

四、强化措施,务求实效

按照环保工作目标任务,我镇采取各种积极有效措施,较好完成各项指标任务。一是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没有出现未出现环保审批擅自建设的项目,无“新五小”项目,新建项目环保把关率达到100%,“三同时”执行率为100%。二是加强污染防治工作。按要求完成了废水、废气等污染治理任务。三是全力做好环境信访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通过努力,我镇没有发生越级环境信访事件。四是认真做好污染总量排放工作。五是扎实做好农村生活污染防治工作,彻底解决了生活垃圾乱堆滥放问题,把做好农村生活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六是积极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对畜禽养殖废物进行了无害处理,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一起畜禽养殖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七是认真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出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案件及时报告并配合环保部门查处。八是落实了农村环境保护“三统筹”工作机制,将浪沟村建设成了生态环境示范村,积极配合完成部分企业恢复生产和环保灾后重建项目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加强了新上项目的环境监管,杜绝了“未批先建”项目的产生。九是防止了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发生,防止了“三废”污染和疫病滋生,加强了白家村、梨树村等13个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十是深入开展了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五、存在的问题

在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齐抓共管下,我镇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个别商户居民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对环境保护仍不够重视,存在侥幸心理;二是宣传教育工作还做的不够,群众环保意识不强;三是规章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四是镇级环保力量薄弱,基础设施条件较差,影响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改进。

村乡村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精选篇3

按照县委办《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贺党〔20xx〕23号)文件精神,我局对照任务清单,围绕县十五次党代会确立的36910目标和8+1重点产业全面开展科技创新工作,以科技引领支撑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现就科技局20xx年一季度乡村治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科技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实施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支持欣荣村、广荣村、隆源村科技特派员企业申报自治区科技特派员技术服务类项目3个,争取资金15万元。二是实施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先后4次组织400余家企业参加自治区科技厅“企业家精神”线上培训会,引导企业重点熟悉科技政策、科技理论知识等;组织科技特派员参加线上成果推介会4次,协调对接宁夏林研所、贵州辣研所等线下成果推介会2次,企业参训人员达500余人次;为广银米业、生瑞米业2家企业争取自治区科技特派员金融贴息贷款51万元。为6家科技型企业推荐申请“宁科贷”资金1350万元。对接育种专项项目,指导宁夏科丰种业有限公司争取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40万元,引导企业加大育种研发投入。三是实施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支持贺兰县中医院25万元开展《宁肺固肾散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稳定期肺肾气虚证患者的疗效观察及机制研究》,推进慢性病防治技术攻关工作。

二、科技助推现代农业绿色高效发展

(一)强化科技支撑,提高服务质量

围绕县8+1产业现代农业领域开展科技服务,深入农业企业宣传科技政策精准对接。指导服务塞尚乳业、北方高科等4家企业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指导服务天荣现代、海永生态等4家企业申报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完成宁夏技术转移研究院贺兰中心方案制定,建设贺兰县重点产业专家智库,聚集一批高层次人才,为建设科技创新示范县提供人才支撑。协调河海大学来贺开展“打造黄河流域节水型引领示范区课题研究”调研工作,下一步将签约《贺兰县与河海大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挂牌共建河海大学商学院——贺兰县“政产研学”合作基地,开展人才合作和科研合作。依据《贺兰县推动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xx-20xx》(贺政办发〔20xx〕11号)和《贺兰县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方案》(贺政办规发〔20xx〕2号),结合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确定的“8+1”重点产业和“36910”工作思路,组织企业申报奖励扶持各类项目67项,目前正在进行项目初审。

(二)围绕特色产业,科技公关。

聚焦贺兰县重点产业发展、生态保护、民生保障等关键核心技术需求,突出重大共性技术突破和重大创新产品研发,牵头制定《贺兰县“揭榜挂帅”实施办法(试行)》、《贺兰县建设科技创新示范县实施方案》,支撑贺兰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征集上报自治区、银川市重大、重点研发项目96项,已立项21项,争取资金1466万元,重点开展枸杞萃取、牛奶膜蛋白、智能制造等方面的关键技术攻关。协调河海大学首次来贺调研工作,正在筹建贺兰县“政产研学”合作基地;征集并组织申报枸杞、设施园艺、节能环保等领域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9个,正在评审阶段。印发《贺兰县20xx年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指南》,重点围绕葡萄酒、枸杞、奶产业、绿色食品、种业发展等方面征集实施科技特派员项目,目前正在征集中。制定20xx年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计划,与结对村联合开展文明健康知识科普宣传2次,开展“赶农村大集”科普宣传2次;坚持组织干部职工每周五开展社区环境卫生清扫、交通文明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

(三)科技支撑环境污染治理

发布《20xx年度贺兰县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指南》,围绕大气污染、废水处理、土壤改良等领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支持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林带植被恢复与人工林选育、生物多样性保护、城市生态系统布局优化与功能提升、城市大气污染物精准检测、水污染治理关键集成技术和装备集成创新与应用、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关键技术与装备集成应用、土地资源节约利用,支持开发塑料回收、固废资源化利用、水资源节约及再生利用等技术研究与集成应用项目等。指导海永生态公司联合中国海洋大学实施银川市“三池两坝”渔业尾水处理成果转化项目。

(四)抓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助推乡村振兴

结合县委“8+1”重点产业,支持移民地区开展食用菌种植、枸杞芽菜等产业成果转化项目;支持欣荣村、广荣村、隆源村科技特派员企业申报自治区科技特派员技术服务类项目,已立项3个,争取资金15万元;开展科技特派员选聘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组织企业申报自治区乡村振兴科技成果转化项目9个,待自治区科技厅评审审核;组织宁夏农林科学院与企业召开对接会,签订协议3项;各帮扶干部按照时间节点每月开展一次进村入户工作,有序解决移民生产生活实际问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服务还不到位,在乡村振兴中科技特派员的主力军作用发挥减弱,县级财政没有特派员专项资金预算,示范推广项目成效不明显;

二是部分合作社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不够规范,统一服务和销售能力较弱,创建品牌意识较差,辐射带动能力不强。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科技局下一步将围绕县十五次党代会和《政府工作报告》确立的各项工作目标,对标任务,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效。加大科技投入,推进全县农业各项工作任务完成。

一是认真梳理企业需求,针对征集的科技项目依规做好科技项目立项工作,围绕需求科技攻关,解决好社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实施揭榜挂帅,寻求解决的最佳方案。科技支撑乡村治理各项工作。

二是积极对接区市科技部门,组织好我县农业企业申报区市各类科技项目,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全县农业现代化发展。

三是围绕环境治理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在我县实施转化一批科技成果,打造绿色、有机、融合发展的环境优美的贺兰新农村。

四是发挥科技特派员在乡村振兴战略主力军作用,围绕“四大提升”行动,继续实施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结合科技“三下乡”加大科技培训,发放科普材料、科技政策提升科技企业创新能力和公民科学素养。

村乡村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精选篇4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钦州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的函》(钦环督办函〔20xx〕28号)要求,我委立即对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指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自查。现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围绕“五个紧盯”,做好生态环保工作

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安排和要求,按照市里统一要求,迅速行动、主动配合,扎实做好沟通协调、资料提供、情况汇报、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紧盯生态环保政治责任落实、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转变、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生态环保长效机制等督察重点,自觉对标对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环境保护督察顺利开展。

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红树林保护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20xx年对我市进行环保督察时提出,我市“在城市建设规划编制中考虑生态保护不够,甚至存在违反程序调整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和调减保护区面积为项目建设开发让路现象”问题。我委高度重视,与市林业局、环保局、海洋局等单位讨论和研究解决办法,并根据钦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钦州市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任务安排,开展了相关工作。

1.取消占用红树林保护区的建设项目。我委收到整改反馈意见后,立即与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海洋局等单位进行了调查和研究,即刻停止了滨海新城范围内所有涉及红树林项目的施工,取消了安州大道西段等涉及占用红树林保护区的项目。

2.开展城市规划调整。为解决城市规划与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矛盾等问题,同时规范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我委于20xx年正式启动《钦州市滨海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编制工作,参考红树林保护区规划和海洋生态红线划定,以坚决不占用红树林保护区为原则开展城市规划调整工作。该规划成果于20xx年3月正式取得市人民政府批复,调整后城市开发用地不再占用红树林保护区,实际调减与红树林保护区矛盾的建设用地约4.4平方公里。

3.整治违规占用红树林项目。20xx年底,我委收到林业部门反馈,广西北部湾(国际)游艇俱乐部项目填海施工时占用了约2.3亩红树林。为严格执行红树林保护的相关规定,我委多次派遣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要求并监督建设业主尽快采取整改措施,并多次召开专题研究会与相关部门和建设业主研究整改方案。经过多次沟通和协商,建设业主于20xx年4月完成了海域恢复和红树林补种等整改工作。

(二)城市污水截流

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钦办通〔20xx〕50号)的任务安排,我委主要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钦江污水直排口的截流工作。

我委根据滨海新城开发建设实际情况,按远近结合的'方式逐步解决污水直排钦江问题。

1.建成滨海新城白石湖片区过渡阶段污水管网工程,解决近期项目排污问题

因滨海新城市政污水管网未成系统,部分已建、在建项目的污水无法通过市政管网排出。为解决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钦州国际学校、钦州京华国际双语艺术学校和安州大道沿线项目的排污问题,我委与市城管执法局、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等部门沟通协调,经上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于20xx年中启动了白石湖片区过渡阶段污水管网工程,其中包含了中央民大附中钦州学校及京华双语学校临时排污管、安州大道(嘉禾街至嘉兴街)临时排污管和临时污水泵站2个项目,共建设一体化排污泵站3座,临时排污管约4千米,可将污水通过泵站收集后输送至敏昌大街(原沙埠大街)污水管。现两个临时排污项目均已建成,于今年5月9日起正式运行,奥林华府、碧桂园·安州府、滨海·江语湖等白石湖片区安州大道沿线项目和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钦州国际学校、钦州京华国际双语艺术学校的排污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封堵良屋垌排水口,截断污水入江通道

目前由我委负责整治的钦江排污口为良屋垌排水口,该排水口出水主要为村庄生活污水和滨江东路沿线地块和路面雨水。经我委协调,市滨海新城投资集团公司已于今年3月初封堵了该排水口,防止污水直接排入钦江,并开挖了集水池,安装临时排污泵,将村民的生活污水抽排至滨江东路已建排污管,同时在集水池处设置围堰,用以溢流暴雨天气的大量雨水。现我委和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坚持每周进行巡查,发现排水口围堰被破坏或排污泵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修复,确保晴好天气无污水直接流入钦江。

3.加快推进滨海新城排水管网建设,系统解决片区排污问题

为加密滨海新城路网,同时完善片区排水管网,我委继续加快推进了滨海新城的道路建设。一是加快白石湖片区珊瑚街、银杏街、海棠街等支路的建设进度,二是重点推进安州大道中段、嘉兴街、菩提路等排污关键性道路和主干路。

截至6月底,安州大道中段已完成嘉兴街至敏昌大街段雨污水管道和机动车道的建设;嘉兴街已完成安州大道至祥安路、滨江东路至钦州京华国际双语艺术学校段雨污水管道、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建设;菩提路(嘉禾街至嘉兴街段)已基本建成,银杏街已通过竣工验收。

(三)大气污染防治

我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及环保、住建等主管部门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谋划,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滨海新城范围内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达标。一是多次到建设项目现场宣传,持续推进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组织各在建工程施工、建设、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等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政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二是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各项措施。不定期对白石湖片区光大·悦湖云邸、恒大学府、绿地交投白石湖、菩提路、碧桂园·十里金滩等在建项目进行抽查,派出监督人员对各建筑工地和进行不间断地巡查督导,在重要节假日和特殊时期也不放松,加大巡查频次,发现存在问题的坚决责令整改,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工程项目责令停工整改,确保了扬尘治理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

村乡村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精选篇5

为深刻吸取燃气爆燃事故教训,全面加强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水磨沟区消防救援大队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采取针对性措施,全面提升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全面对人员密集场所和各燃气企业和销售站点消防设备配置等情况进行检查,坚决遏制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安全形势稳定。

队高度重视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积极对接区安委办,会同有关行业部门,对本地餐饮场所消防安全形势风险研判,找准消防安全薄弱环节,明确消防安全整治要点,积极指导街办乡镇、公安派出所、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加大对各类餐饮场所燃气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同时大队充分引导社会各单位、各部门、各系统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实行定人、定岗、定责,逐级落实消防管理职责,强化场所消防人员管理,落实控制室值班、防火巡查、员工岗位检查等工作制度。指导社会各单位、各部门、各系统整改火灾隐患,全面开展隐患自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提出整改方案,确保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

大队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及专项抽查对燃气使用场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对燃气的平面布置以及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等列为必查内容,检查过程中,大队监督人员本着“不放过一个隐患,不漏过一个死角”,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原则,查看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配置灭火器及配套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是否保证完好有效;是否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了防火防爆管理的有关要求;是否严格落实值班及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用火、用电管理是否符合规定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责令整改,并依法实施责令停止使用、行政拘留、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对符合“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情形的,将及时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大队充分运用媒体资源,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途径,广泛开展针对性、提示性、引导性的餐饮场所消防宣传,大力普及燃气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大队积极组织宣传人员及消防志愿者深入辖区小区、农村、街道开展燃气安全消防宣传活动,采取“讲解”的形式,用贴合实际的语言向群众介绍日常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知识并发放宣传资料的同时,对住户燃气阀门管线是否完好、燃气燃烧器具连接方式是否正确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同时,大队进一步畅通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举报燃气使用场所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村乡村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精选篇6

今年以来,城东区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决落实省、市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大气污染治理”、“国省道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创模”、“创森”等重点工作为抓手,不断加大治污减排力度,全区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一)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

以各项环保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集中整治重点污染行业和重点区域的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环保110”投诉热线作用,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和信访,按照有案必查,有查必有果的原则,妥善处理131起污染举报案件。严格按照政府《关于“十二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及强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省林业厅《关于青海省“十二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加强林木采伐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至今未出现超额采伐现象。林地变更登记及时,各项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审查率100%,各项审批规范,基础档案完善。

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违法建设打击力度,截至目前,拆除违法建设143户、3.82万平方米,在一定程度上扼制了违法建设泛滥的势头,为项目实施创造了良好环境。每年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创模宣传日”、创建“绿色学校”等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咨询点,发放环保知识手册,现场办公受理污染投诉等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水、气、声等污染防治法》等,组织学校学生、社区群众开展“废弃物手工大赛”、“环保书画展”等主题活动,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让环保走进校园、走进企业和群众生活,使环保行动落实到学校、社区和家庭,全区上下人人关心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氛围日渐浓郁。

(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重点工程推进情况

20__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重点工程共9项,总投资2560万元,其中包括湟中南路西侧游园等绿地景观提升改造,青藏花园南北门、湟中南路东侧等绿地及花街建设,路家庄、友谊、林家崖新村绿化,南北两山生态区补植补栽、煤改气项目等。截止8月底,已完工8项,累计完成投资1866.3万元。今年我区共完成计划内外燃煤锅炉整治任务74家81台107.95蒸吨,已落实“煤改气”专项补助资金1078.3万元,切实减轻了困难群众的经济压力,将市委、市政府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到了实处。

(三)在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中,勘探、开采和环评审批手续办理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对建设项目实施分类管理,认真做好审批工作,严格把关,对8个建设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审(青海金达莱商务宾馆建设项目、青海健翔熠鑫酒店、联合佳缘居住小区建设项目、青藏高原清真牛羊肉系列精深加工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西宁庆康骨科门诊部建设项目、青海成明年产6000吨钢结构加工生产项目、青海金沙滩矿砂设备制造加工4320台生产加工项目、青海振兴实业有限公司铝包木门窗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同时,开展了“三同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验收1家(青海振兴实业有限公司铝包木门窗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确保辖区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三同时”执行率均达到100%。

(四)对影响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部位、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监管执法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我区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以大气及水污染防治日常环境监察为抓手,深入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3个重点执法检查,对重点污染源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一般污染源每季不少于一次的日常监察,同时将环境监察与“环保110”投诉相结合、与建设项目“三同时”监察相结合、与排污费征收工作相结合,使各项环境监察工作有机整合,显著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不断健全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机制,制定完善了《西宁市城东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区、镇(办)、企业三级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效能,为维护辖区环境安全和改善环境质量提供了有力的执法保障,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常态化的重要任务,完善组织机构,建立长效机制,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五)企业生产过程中,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市环保局下达的总量控制计划,制定下发了《城东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分解计划和实施方案》,将指标分解到排污单位,并对排污单位实施量化管理,建立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增减项目原始台帐,定期对其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排污单位采取防污减排措施,确保总量控制,从源头抓起,通过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三大举措,今年我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均在控制指标范围内;结合八部委《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生活专项整治活动》,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关停。并从政策咨询、手续办理、资金申报等方面强化跟踪服务,积极支持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改造项目,先后实施了青海新型建材厂新能源技术及产品应用项目,青海百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沼气发电项目,促进企业实现绿色发展。

(六)重点区域大气、水污染防治及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1、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资金投入。去年以来,我区累计投入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0__余万元,购置了机械化清扫车等环卫清扫设备,硬化了重点扬尘污染道路,购置了覆盖滤网、整改了辖区内管网覆盖到位的燃煤锅炉,基本改造完成辖区内餐饮单位煤油烟污染,提高绿化覆盖率,包括湟中南路、青藏花园、路家庄、友谊、林家崖等绿化及南北两山生态区补植补栽,有效消除了一些大气环境污染源,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按照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五个100%”要求,对辖区拆迁工地24家,建筑工地108家进行了拉网式的反复检查,要求每个工地交压保证金100万元,对达到“五个百分百”要求的,允许其开复工,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坚决关门整治,并对已开复工的96家建筑工地进行了专项整治和规范。

道路扬尘管控。组建了3个渣土挖运公司(正源、银海、东盛),要求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安装GPS装置,实现渣土挖运集中管理。设立南山路、互助路、宁互路3个固定及流动车辆检查点,从源头控制渣土车辆覆盖情况、是否带泥上路、有无准运证、是否超载等行为,累计处罚违规车辆3500余台;我区现有17台洒水车,4台喷雾车,统一由环卫公司管理,分别对辖区33条道路进行喷雾、洒水降尘。划分路段编排安排扫路王与清扫员配合进行大清扫,每日结合气候变化安排喷雾、洒水车进行喷洒作业,按计划增减喷洒频次。重点加大果洛路、湟中路、互助路、南山东路等路段的洒水频次。每日每台平均洒水频次为7次,每日平均洒水量为1315吨,共有5个取水点(南山路、滨河路、八一路、互助路、德令哈路)。

企业、煤场扬尘治理。根据市政府安排,我区不保留和设置堆煤场所。我们对不符合大气环境污染管理规定,缺乏必要硬件设施的9家露天煤场、2家弃土场、5家中小企业实施了关停或限期关停。目前,我区二级煤炭销售网点正在建设。

煤改气、餐饮业治理工作。今年我区共完成计划内外燃煤锅炉整治任务74家81台107.95蒸吨,已落实“煤改气”专项补助资金1078.3万元;完成餐饮业305家餐饮单位煤(油)烟整治,为积极进行整改和存在整改资金困难的100家个体餐饮单位争取专项补助资金12万元,切实减轻了困难群众的经济压力,将市委、市政府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到了实处。

根据统计资料显示,1-9月份,城东区空气质量基本以优、良为主,东区在四区中排名1月份为第三,其余8个月中5个月排第一、3个月排第二,空气质量排名逐月攀升。

2、水污染防治工作

针对乱排乱放现象,按照“水质达标、河面清洁、河岸绿化”的工作目标,制定了《20__年度湟水河流域(城东段)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西宁市城东区河道“河长制”管理工作制度》和《湟水河流域(城东段)排污情况巡查制度》,组织人员每周对湟水河五一桥至小峡口段河道巡查一次,拆除了湟水河沿岸拥军巷绿化带两侧搭建的`2座临时旱厕,取缔了育才小学南侧、湟水河岸北侧2个私设的违法排污口。对湟水河流域(城东段)、沙塘川流域涉水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方式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涉水企业14家,涉及排污口16个。针对5家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的企业,限期完成整改,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投资1000余万元实施了王家庄防洪渠改造、沙塘川河治理及四边绿化、沿街景观建设、小区游园等工程。其中中庄渠改造项目是湟水河流域(西宁段)综合治理的组成部分,区政府投资260万元妥善解决了13户被拆迁户的安置问题,配合市湟管委全面完成了河道清淤、环境整治、地下排污、绿化改造、景观建设等工作。

(七)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国省道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情况

1、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

进行了20__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续建,朱家庄村、韵家口村、泮子山村、傅家寨村一期生活污水管网工程完工并通过市级、省级验收,傅家寨新村二期因年内不能实施,其生活污水管网工程亦无法施工,区政府已报请省、市环保部门调整项目,目前正在等待批复下达。

2、国省道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按照《西宁市国省道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投入资金4000余万元,完成宁互高速公路两侧景观整治、辖区破损路面修补及破损楼体墙体的粉饰美化和街道绿化补植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组织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对马步芳公馆周边、东关清真大寺周边乱摆摊设点、无证经营、沿街乞讨等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景区环境已大为改观。

3、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工作。

在新村建设中,先后落实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9村人饮安全工程、6村道路硬化和绿化、友谊村新型农村社区项目、泮子山村“三集中”建设项目、团结村300户节能示范项目等惠农政策,落实专项资金1.2亿元,有力地加快了城乡一体化建设。

目前,全区15个行政村城市化住房建设已推进到14个村。城市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卫生保洁员和保洁设施配置齐全,村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已初具规模,村庄产生的生活垃圾均能够日产日清,村民居住环境得到全面改善。

存在的问题

(一)大气环境质量形势依然严峻。辖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多,仍有部分建筑工地达不到扬尘污染治理“5个100%”要求;个别道路清洁洒水频次不足,道路扬尘污染问题依然存在;渣土车辆绕行逃避检查的情况比较突出,黄标车限行方面缺乏强有力的惩戒措施;城乡周边地区燃煤面源污染还十分突出。

(二)环境基础设施仍不完善。辖区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未覆盖,污水不能做到全收集;排水管道雨污合流,污水直接入河,加剧了河道污染;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扎实推进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煤改气”、餐饮业煤(油)烟治理等污染整治工作,控制烟尘、油烟、异味等污染,削减工业废气和粉尘污染,加强对道路扬尘和建筑施工扬尘的监管,严禁焚烧垃圾、枯枝落叶、农作物秸秆,从源头控制大气污染,同时,坚决关停取缔各类污染型中小企业,并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确保全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60%以上。

(二)着力改善湟水河流域环境质量

全力抓好湟水河(城东段)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全测控、全收集、全处理”的整治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完成辖区26条未划分功能区小河流、沟、渠的综合治理;积极推进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实现城区排水系统雨污分流全覆盖。

(三)坚决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

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把项目准入关,坚持关口前移,针对重点行业、敏感区域和敏感项目,集中力量抓好项目验收的管理,建立健全环保验收全过程管理制度。

全方位落实“三同时”等各项环境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机制。对环保设施不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的项目,决不允许试生产。建立健全现场督查机制,全面扭转“重审批轻监管”的局面。

(四)切实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

一是继续增强环保“110”投诉举报热线服务效能,扎实做好环境污染投诉和环境信访工作,切实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

二是精心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集中解决一批影响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三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防止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五)不断加大农村环保工作力度

落实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有效遏制农村垃圾、污水、秸秆、畜禽粪便等多方面的污染,统筹解决好农村生活面源、工业等层面的环境问题,通过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整合部门力量,优化资源配置,形成齐抓共管的农村环保工作机制。

(六)为保护环境营造良好氛围

大力宣传环境治理和环境保护先进典型,加大违法排污单位的曝光力度。继续充分发挥报刊、宣传册和公益广告的作用,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环境科学知识的系统宣传,使环境保护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和社会行为。以社区和学校为重点,深入开展绿色创建活动,让绿色、低碳消费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保护环境的新格局。

村乡村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精选篇7

公司在各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持下,通过半年的时间,快速、优质、效完成了项项、站选址、建站敷管等程事项,并于去年9成功投产点,让市民上了清洁、价廉、安全的管道天然,完成了政府多年来恢复使管道的夙愿,重新点燃百姓使管道的希望,办了件顺民、得民意的好事,也为政府评报园林城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笔。

现通过年的时间,已在城区敷设了中低压管180余公,签约户30000余户,通户15000余户,创造了城市管道燃发展史上的奇迹。奇迹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市府及各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持,尤其是在座的部门和各位领导的持和帮助。

村乡村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精选篇8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多举措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3月29日,自治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20xx年清明节前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部署会

今年以来,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与公安局、消防大队、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二轻联社等部门,对辖区内各超市、商贸、批发部等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对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取缔非法经营门店35家,收缴销毁非法烟花195箱、爆竹263件。

1月26日,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召开20xx第一次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局际联席会议

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通过网站、新闻报道以及现场宣传等方式,向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宣传非法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举报非法经营活动。同时公布举报电话以及举报奖励办法,提高社会监督成效。

20xx年12月6日,在平安环江协调小组组织下,县应急管理局积极参加平安建设宣传活动

自今年3月31日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后,全国安全生产工作“15条硬措施”成为了各行各业“打非治违”集中整治的指导性措施。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15条硬措施”的要求,强化了部门安全责任意识,推动“措施”落实落地,使应急管理部门更理直气壮地履行安全生产的职责,促进各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同时,该局成立了我县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布署会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安排布署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夯实包保责任,狠抓工作措施落实,把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作为安全生产工作一项“重中之重”任务来抓,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严格的执法力度,保障全县社会平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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