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怎样调解无效离婚诉讼纠纷
现在很多人在日常生活中都会遇到各类法律问题,关于怎样调解无效离婚诉讼纠纷相信大家多少也还是听说过吧,下面和小编律律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法律分析:离婚诉讼调解流程有:1.起诉前调解,法院可以对不予立案的离婚案件一方进行调解;2.庭前调解,立案后,正式开庭审理前,法庭可以依法对夫妻双方进行调解;3.诉中调解,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如果没有法定离婚的理由,法院进行调解和好的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阶段: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顾名思义就是起诉前的调解。
具体而言,就是当下定决心走进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并不立即立案,而是将起诉材料收下,开一个已收取材料的单子,在45天内会通知能否成功立案。
法院这边的工作程序是将收取的立案材料直接分到承办法官手中,先与被告联系,确认被告地址和身份是否正确。
然后,会通知双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诉前调解。
整个诉前调解过程,类似于一场法院谈话,法官会询问双方的基本情况、离婚的原因、夫妻财产的基本情况以及是否第一次诉讼等问题。
如果法院能够调解离婚,会当庭开出交诉讼费的单据,让当事人补交诉讼费后,出具调解书来解除双方婚姻关系。
如果当庭调解和好,则将立案材料退回,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第二阶段:庭前调解。
庭前调解是指在立案成功后,正式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一般会召集对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调解。
庭前调解是对《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离婚调解原则的贯彻实施,法院希望在开庭审理前,能够通过法官耐心的说服工作来化解双方的矛盾,和好或友好分手。
大部分的法院对于庭前调解一般会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如果一方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调解,那么法官会省去这道环节,直接进入开庭审理程序。
第三阶段:诉中调解。
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如果没有法定离婚的理由,法院会着重于进行调解和好的工作。
在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有可能一上来就给原告做工作,动员撤诉,再给对方一次机会。
如果对方同意离婚,那么法官就不会对感情部分继续深究,而会直接进入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实质性问题。
离婚诉讼的调解一般分为三个阶段,诉前调解、庭前调解、诉中调解。
但是对于调解的次数,一般是没有明确规定的,调解的过程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而次数也有不同。
法院调解离婚案件的方式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行进行调解,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
同时,法院在作出判决前还会进行一次调解,调解无效的,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二条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离婚案件的调解步骤⼈民法院针对离婚案件的不同性质,将采取不同的调解步骤:1、⼀般离婚案件。
是指审判⼈员在调解开始和结束时,均认为原、被告符合或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审判⼈员只做和好调解或离婚调解的离婚案件。
对于⼀般的离婚案件,⼈民法院进⾏调解⼯作分为三个阶段:(1)调解动员阶段。
即审判⼈员向双⽅当事⼈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的认识⽔平和当事⼈态度进⾏教育疏导,动员双⽅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协商调停阶段。
双⽅当事⼈交换意见,审判⼈员或协助调解的⼈员居间调停。
离婚案件调解步骤离婚案件的调解步骤⼈民法院针对离婚案件的不同性质,将采取不同的调解步骤:1、⼀般离婚案件。
是指审判⼈员在调解开始和结束时,均认为原、被告符合或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审判⼈员只做和好调解或离婚调解的离婚案件。
对于⼀般的离婚案件,⼈民法院进⾏调解⼯作分为三个阶段:(1)调解动员阶段。
即审判⼈员向双⽅当事⼈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的认识⽔平和当事⼈态度进⾏教育疏导,动员双⽅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协商调停阶段。
双⽅当事⼈交换意见,审判⼈员或协助调解的⼈员居间调停。
(3)调解结束阶段。
当事⼈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协议(达成离婚协议的还必须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的抚养义务的分担问题等⽅⾯同时达成协议),审判⼈员将协议的内容如实记⼊笔录,经双⽅当事⼈认可后签字盖章,调解即告成⽴。
在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审判⼈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是如果是开庭调解不成的,审判⼈员在宣布调解结束的同时,应当告知⼈下次调解的时间或下次审判的时间。
⼆是如果是开庭审判中经调解仍达不成协议的,审判⼈员则可以宣布调解结束,直接理⼊下⼀个审判阶段,审判⼈员还可以当庭宣判,或者是告知当事⼈宣判的具体时间。
2、复杂离婚案件。
复杂的离婚案件,是指审判⼈员在调解前对原、被告是否符合法定离婚条件难于⼀时作出判断的案件。
对这种离婚案件的调解分为:(1)进⾏以夫妻和好为内容的调解。
如果经过调解动员、协商调停两个阶段后,当事⼈双⽅仍不能调解和好,并且审判⼈员在以夫妻和好为内容的调解过程中,发现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法定的离婚标准,应当准予离婚。
(2)审判⼈员接下来应开始进⾏以离婚为内容的调解,再重新按调解动员、协商调停。
结束调解的步骤依次进⾏。
一般离婚案件是不是要了解事情因果才能调解?是的,这个是必要流程。
以上就是关于怎样调解无效离婚诉讼纠纷的全部内容,小编白白在这里提醒大家,遇到任何法律问题,都应积极的思考解决办法,最大程度的避免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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