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2024杭州市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

本月以来我们为大家剖析讲解最多的问题就是有关杭州市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基本介绍,可见为此困惑的不仅您一人,那么,小美今天要为大家分享的内容依旧专业和全面,也希望本篇文章能给您带去帮助。

法律分析: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权属于民事诉讼法的范畴。

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拥有管辖权,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么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拥有管辖权。

但是由于不动产的特殊性质,情况也会不同,如果是不动产的纠纷,那么可以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有特殊情况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权是1、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问题时。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在离婚时一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离婚后单独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其诉的本质仍是离婚纠纷的内容之一,不是对不动产权属之争;所以仍然要适用《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即在适用管辖原则上当然要适用一般管辖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定义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对夫妻或多或少都有共同财产。

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必须进行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离婚时分割,但离婚时未分割或虽进行了分割而后反悔或发生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时,即产生离婚后财产纠纷。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法律分析:离婚后财产纠纷规定根据被告来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是由被告户口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住所地或者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管辖法院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法律分析: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相关规定: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定的一些特殊情形,一般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以上就是关于杭州市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的相关讲解,遇到法律问题不去面对,咨询专业的律师,最终所带来的困扰是难以逆转的。

来源链接:https://www.falvshike.com

法律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falvshike.com

法律问题免费咨询,老师微信Huhusfsf (点击复制微信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77cxw.com/fl/844285.html

返回列表

上一篇:2024沧州专业婚姻纠纷律师团队

没有最新的文章了...

“2024杭州市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 的相关文章

转账凭证的证据效力怎么样?

转账凭证的证据效力怎么样?

转账凭证是用来记录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其他经济业务的记账凭证。它是根据有关转账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的,作为登记有关账簿的依据。网友咨询:转账凭证的证据效力怎么样?北京市东卫(重庆)律师事务所郑帅律师解答:债权人仅以转账凭条为据主张双方之间存在借款关系并要求债务人偿还的,债务人主张并非借款关系但未能举证...

签了合同却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签了合同却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合同在签订之后,都希望双方都能够认真及时的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但如果由于某些原因,对方不履行合同,又该如何处理呢?网友咨询:签了合同却不履行合同怎么办?湖南瀛启律师事务所舒朗律师解答:对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赔偿相应的损失。对于其他不履...

不想租房子了,定金是否还退

不想租房子了,定金是否还退

一、不想租房子了,定金是否还退租房合同刚签不想租了定金是否退还,要看租房合同中有没有签订履约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没有签订定金罚则,可以退。《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

刚买8天的新车“被追尾”,车辆贬值能否索赔?

刚买8天的新车“被追尾”,车辆贬值能否索赔?

小张饮酒后驾车追尾小王驾驶的凯迪拉克新车,造成小王受伤和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小张负事故全部责任。后双方就车辆贬值损失产生争议,多次协商未果。小王遂将小张起诉至法院。车辆贬值能否索赔?车辆贬值损失是指车辆发生事故,经过专业维修后外观恢复并可继续使用,但其安全性、舒适性、驾驶操控性等性能无法恢复到事故前...

涉嫌强制猥亵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涉嫌强制猥亵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一、涉嫌强制猥亵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院需要根据猥亵场合、猥亵造成的后果等情节判刑。《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

紧急情况下能否以口头形式立遗嘱

紧急情况下能否以口头形式立遗嘱

一、紧急情况下能否以口头形式立遗嘱危机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有效,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