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2024南京离婚纠纷律师咨询免费

日常生活中,我们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那么南京离婚纠纷律师咨询免费又会给各位网友带来什么严重的问题呢?今天就由小编花花带着大家来一探究竟吧。

南京离婚律师厉害的是:谢瑛。

律师的职责包括:1、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2、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3、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律师的义务:1、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2、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3、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4、不得私自收取代理费等费用;5、不得与他人串通危害代理人利益;6、不得违规会见法官、检查官和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八条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法律主观: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

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一千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

如在北京,有的律师二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一个离婚案件;有的律师起价却能达到一万元;另外,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

目前律师收费一般有两种: 其 一,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

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五千元起价。

也就是说,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甚至没有争议共同财产,起价的收费额就是五千。

如果争议财产超过了一定额度(一般是十万元),超出部分还要加收一定比例。

总之,家里财产越多,律师收费的价格可能就会越高。

其 二,风险代理:交一定的基本费用,再确定一个打回财产数额的收费额度。

这种案件一般适用于争议焦点在于财产分割的案件,这种案件一般难度在于共同财产的取证或执行。

比如,一方不知道另一方的股票情况或银行存款情况,或公司股权持有情况,或另 一方的财产 分散,在各个省市甚至各个国家。

需要律师做大量调查取证工作。

为了鼓励律师工作积极性,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先由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启动资金(一般五千元左右),而后律师再调取相关证据,查找对方财产,做财产保全工作,一直负责到案件判决后的执行。

在执行回来的财产中,律师提取一定比例的报酬,目前一般在10-20%左右。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 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 受理 离婚登记 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 管辖权 ; (二)要求 离婚 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 离婚协议书 ,协议书中载明双方 自愿离婚 的意思表示以及对 子女抚养 、财产及 债务 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 结婚证 ;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 至第三十五条 规定的有效 身份证 件。

法律主观:专业 离婚律师 的告诫内容有哪些 只要分居两年以上,会自动离婚,或法院一定会判决离婚 持这种看法的当事人,是因为他自己查阅了 民法典 ,却对法律理解不全面而造成的误读。

我国法律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离婚必须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取得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

1、我国法律中,在法院是否判决离婚以及确认是否夫妻感情破裂,是有这一条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规定。

2、这种分居是法定分居概念,是有要求的。

首先,要求是事实分居,是客观存在的分居。

其次,一定是因为感情不和的分居,不是因为一方因为工作调动,出差就学、子女上学导致的分居。

3、这种分居要求具有持续性。

如果分居期间双方又居住在一起后来又分开的,那么分居不能成为持续性的两年。

4、夫妻分居两年并不必然成为离婚的理由。

法官是否判决离婚,还要结合其他情况,来综合判定夫妻之间感情是否破裂。

有的人以为故意制造两年分居的事实,提出离婚要求法院一定会支持,这也未必,是当事人的一种误解。

我是母亲,年龄小的孩子法院一定会判给我 作为母亲,对于孩子的感情,一定都能够得到大家理解的。

但是,并不是母亲坚持要求 抚养 孩子,孩子就一定会跟随母亲抚养。

1、法院在判决孩子 抚养权 时候的总原则是:两岁以下孩子,原则上跟随母亲生活。

两岁以上的孩子,就不一定了。

2、法院在判决孩子给谁抚养的综合原则是:究竟哪一方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生活和成长。

3、法院通常会考虑以下情形。

比如:父母双方谁有更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可以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 教育 条件;考虑孩子过去生活中是谁在照料孩子,孩子和谁的感情更深;考虑一方有没有节育可能,或者再育可能。

有没有 再婚 的可能,考虑母亲的年龄;一方有没有不良恶性,比如赌博酗酒吸毒。

所以,法官会综合各种情形做出判决的。

虽然婚前他很有钱,但是只要我们 结婚 超过8年,所有的财产都是我们俩的了 有这种误解的人,是因为在他(她)的脑海里,还停留着修改之前的内容。

在修改之前,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对于双方结婚前各自拥有的贵重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在结婚8年之后就可以转化为 夫妻共同财产 。

这意味着个人财产可以因结婚而变成共同所有。

但自从修改以后,对于 婚前财产 和婚姻财产之间的转化,有了重大的调整。

按照现行婚姻原则,如果是一方的 婚前个人财产 ,不论结婚多少年,婚前个人财产都是个人财产。

同样的,结婚后所得的财产,只要是婚姻关系存期期间的财产,原则上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不管结婚时候配偶间各自财产状况如何,也不论结婚多久,所有的婚前个人财产仍然是各自的婚前财产。

如果要改变这种现状,只有通过 夫妻财产 约定,或者婚前财产约定,来改变法定的婚姻财产制度。

四、只要签署了 离婚协议书 ,谁也别想反悔 不少夫妻在闹矛盾时候,总是费尽心思签订 离婚协议 书。

认为只要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对方对离婚就不能反悔,对于 财产分割 和 子女抚养 方面更不能反悔。

其实不然: 1、要明确离婚协议生效时间:离婚协议书是在双方办理了 离婚手续 之后才生效。

不管是通过民政部门离婚还是法院离婚。

2、如果是已经签订好的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方反悔的,就不发生效力。

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对于财产分割,对于子女抚养进行反悔。

法院审判时候,也不会根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来确定判决书内容,也可能判决离婚,或者不准离婚。

3、已经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对于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现有财产状况,是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的。

4、对于已经离婚的,法律还给与他再次寻求救济的机会。

我国法律允许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撤销离婚。

这种情形的前提是签订离婚协议时候,一方存在欺诈或者胁迫行为。

如果是这样的话,受害者可以提出撤销离婚协议书,重新分割财产。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相关 法律咨询 或者其他事项不明白的可以致电 在线律师 ,律师的专业知识能够帮助到你。

法律主观:南京离婚买房政策是:在夫妻自离异之日起2年内,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的,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可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

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1套商品住房的,离异后无房一方可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

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2套商品住房及以上的,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均不得购买商品住房。

法律客观:《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条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关于“南京离婚纠纷律师咨询免费”的全部内容就到这里啦,遇到法律问题还需要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防止给工作和生活造成麻烦。

来源链接:https://www.falvshike.com

法律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falvshike.com

法律问题免费咨询,老师微信Huhusfsf (点击复制微信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77cxw.com/fl/844603.html

返回列表

上一篇:2024天津武清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没有最新的文章了...

“2024南京离婚纠纷律师咨询免费” 的相关文章

办理房产公证有什么作用?

办理房产公证有什么作用?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虽然房产公证不是交易过程中的必要环节,但是房产经过公证过可以避免很多风险和麻烦。网友咨询:办理房产公证有什么作用?山东清照律师事务所宋芸芸律师解答:房产公证具有以下作用:1、客观记录。公...

安置房产权证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安置房产权证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一、安置房产权证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1、土地性质的区别安置房土地性质与商品房有所区别,安置房土地性质属于划拨土地,是补偿给拆迁户的,而商品房是开发商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2、产权的区别安置房和商品房的产权有所区别,安置房叫不完全产权房,房屋权是完全的,但是土地使用权并不一定完全的。在买卖交易中,安...

房子加名字就是夫妻双方所有吗?

房子加名字就是夫妻双方所有吗?

一、房子加名字就是夫妻双方所有吗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房屋加上另一方名字的,房屋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共同分割房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

2023年 征地剩余的土地怎么处理

2023年 征地剩余的土地怎么处理

一、征地剩余的土地怎么处理归原土地使用权人使用。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

借款协议是否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

借款协议是否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

一、借款协议是否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需要在借款协议上签字,借款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借款协议上签字。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民法典》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

借贷关系中什么叫做出质人

借贷关系中什么叫做出质人

一、借贷关系中什么叫做出质人?借贷关系,提供财产做质押的人叫做出质人,质押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