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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离婚纠纷孩子抚养权案例

日常生活中,我们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那么离婚纠纷孩子抚养权案例又会给各位网友带来什么严重的问题呢?今天就由小编白白带着大家来一探究竟吧。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处理:不满两周岁的,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

已满两周岁的,父母双方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意愿。

抚养费问题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问题,协议离婚时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决定孩子抚养权。

诉讼离婚是,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法官主要是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哺乳期内(两岁以内)的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两岁到十岁的孩子以父或母的生活水平、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考量,以最大程度体现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为原则。

十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抚养问题除了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主要需要听取未成年人想法,考虑了未成年人的意愿,尊重孩子自己的想法。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36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离婚诉讼期间双方都拒绝养孩子,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抚养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包括哺育、喂养、抚育、提供生活、教育和活动的费用等。

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3、无另外子女,而另一方有子女;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严重疾病,或者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离婚诉讼期间双方都拒绝养孩子,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抚养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包括哺育、喂养、抚育、提供生活、教育和活动的费用等。

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3、无另外子女,而另一方有子女;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严重疾病,或者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纠纷孩子抚养权案例的全部内容,小编小美在这里提醒大家,遇到任何法律问题,都应积极的思考解决办法,最大程度的避免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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