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2024离婚后财产纠纷有诉讼费吗

现在很多人在日常生活中都会遇到各类法律问题,关于离婚后财产纠纷有诉讼费吗相信大家多少也还是听说过吧,下面和小编花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法律主观:诉讼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一般是由双方协商,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来确定。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不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到法院仅是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婚姻关系或请求法院对子女抚养权归属进行裁决,此时,离婚案件的诉讼费按件收取。

由于50元至300元是一个区间,《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此区间内可以按照当地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自行决定交纳标准。

在北京,不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每件需要交纳150元。

同类型的案件,在天津、上海则需要交纳200元。

无论案件是否涉及分割财产,这笔费用是必须交的。

在实践中,为便利当事人诉讼,北京各法院通常采取预先交纳一半诉讼费用的方式,如一个不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应当交纳150元,先预收75元,至于另一半,则在法定情况下补交。

2.分割财产按价值比例收取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往往是离婚案件中的重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由于不涉及交费区间,各地法院统一适用该规则。

简单地说,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仍是按件收取,不用再另行交纳。

但是如果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除了就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比例交纳费用,同时还要交纳按照件数收取的费用。

减免规定:诉讼离婚的费用,由原告预交。

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

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离婚诉讼费用一般来说只要不涉及财产费用的话都不会很贵,但是如果涉及财产费用的话,要法院对财产进行相关的清算处理,所以可能会耗费的人力和物力较大,缴纳的诉讼费就更多一些。

夫妻双方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的话,可以使用诉讼离婚或者双方进行协商离婚。

法律客观:《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民事诉讼收费办法(试行)》第五条上诉案件受理费与第一审的标准相同,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

法律分析: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一般是由双方协商,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来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亲,,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费按照以下标准缴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离婚后财产纠纷法院如何收诉讼费亲,,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费按照以下标准缴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简单地说,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仍是按件收取,不用再另行交纳。

但是如果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除了就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比例交纳费用,同时还要交纳按照件数收取的费用。

法律依据: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离婚后财产纠纷法院如何收诉讼费,为您服务~[微笑]离婚后财产纠纷法院如何收诉讼费:民法典规定离婚财产纠纷法院收费的标准是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以上就是白白关于离婚后财产纠纷有诉讼费吗的相关内容,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了解清楚呢?

来源链接:https://www.falvshike.com

法律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falvshike.com

法律问题免费咨询,老师微信Huhusfsf (点击复制微信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77cxw.com/fl/849191.html

返回列表

上一篇:2024修文离婚债务纠纷律师哪家强

没有最新的文章了...

“2024离婚后财产纠纷有诉讼费吗” 的相关文章

开发商虚假宣传是否可以解除购房合同

开发商虚假宣传是否可以解除购房合同

在国内大大小小的开发商非常非常的多,有些开发商为了将房子尽快的卖出去,会卯足了力进行宣传。在广告界开发商虚假宣传的问题一种存在,不少购房者在买房了后才发现开发商有虚假宣传问题,开发商虚假宣传能解除合同吗?网友咨询:开发商虚假宣传是否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律师解答:可以解除合同,但具体的也要看实际的情况;开...

逃避行政拘留的人员是否可以异地抓捕

逃避行政拘留的人员是否可以异地抓捕

一、逃避行政拘留的人员是否可以异地抓捕对于逃避行政拘留的人员可以进行异地抓捕。需要行政拘留的,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即使是跨省,公安机关也可以依法进行抓捕。抓人时需要当地公安机关配合,并持工作证和法律手续,不过治安案件由于危害较小,所以实践中可能不进行异地抓捕,可能会通知当地公安机关处理。《行政处罚法》...

土地征收协调费归谁所有?

土地征收协调费归谁所有?

一、土地征收协调费归谁所有?农村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其分配范围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其分配范围是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其分配范围是对该地具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

上市公司存在什么情形应当约见上市公司董事长谈话

上市公司存在什么情形应当约见上市公司董事长谈话

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网友咨询:  上市公司存在什么情形应当约见上市公司董事长谈话?  律师解答: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约见上市公司董事长谈话:  (一)严重资不抵债或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拍卖导致公司失去持续经营能力的;  (二)控制权发生重大变...

主合同无效保证人是否有责任

主合同无效保证人是否有责任

一、主合同无效保证人是否有责任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也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之提供保证的,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

能够单方起诉离婚的情况有什么

能够单方起诉离婚的情况有什么

一、能够单方起诉离婚的情况有什么能够单方起诉离婚的情况如下:(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能够由有关组织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