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离婚时如何规避财产纠纷
日常生活中,我们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那么离婚时如何规避财产纠纷又会给各位网友带来什么严重的问题呢?今天就由小编小美带着大家来一探究竟吧。
预防离婚时的财产纠纷的 :1、做好婚前财产公证;2、发现对方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时,及时进行合法的调查,必要时可以冻结财产;3、保存夫妻共同财产凭证。
保留好房产证、购车协议这些大件财产的相关凭证。
如何对婚前财产进行保全要保障婚前财产,可选择四种方式。
1、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对于产权容易发生变动的贵重动产,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公证处提出公正申请:2、签订婚前协议。
双方可以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婚前财产范围和婚后共享比例;3、保存好婚前个人财产证据;4、购买婚前保险。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并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且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
夫妻一方转移财产该如何处理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措施:(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如果一方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不分或少分。
(3)离婚后,发现一方离婚前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具体来说:(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
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
(2)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的申请,也就给对方转移财产创造了时机与机会。
(3)必须是有证据证明对方有离婚财产转移的行为,否则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起诉离婚会冻结工资卡么起诉离婚一般不会冻结工资卡,但如果对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就可以冻结。
夫妻通过法庭离婚,在开庭前法院不会冻结双方的银行账户。
若对方有转移财产的嫌疑,需要举证申请冻结。
离婚涉及财产纠纷案件中,为防止当事人一方转移财产,另一方当事人提起财产保全,经法院审核后符合的,可以冻结银行账户。
如离婚案或非财产纠纷案件中,账户内的财产一起存在和数额可以作为证据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经法院审核后符合的,可以冻结银行账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可以通过签订一份财产协议预防离婚时的财产纠纷问题,财产协议在夫妻双方自愿、平等的情况下,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应该如何避免离婚财产纠纷法律分析:避免离婚财产纠纷的办法是在结婚前做婚前财产公证,或者婚后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及时的做婚后产权变更,结婚以后可以对每一笔财产支出和债务列出明细;或者在婚前以及婚后双方对取得的财产问题进行明确的约定,签订财产协议,这些 都可以避免离婚引发财产纠纷的。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应该如何避免 离婚财产纠纷 ? 1、 结婚 前,准夫妻双方带着所有的证明,到公证处做一个 婚前财产公证 。
2、婚后根据现状,及时做婚后产权变更。
3、尽量在婚后每笔大额财产支出之后列出明细,最好有第三方在场做见证并签字证明。
4、可以在婚前或对双方的婚后取得财产归属进行约定,签订 婚前协议 。
离婚财产分割 的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 婚姻法 》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 婚姻家庭 案件的办案指南。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 共同财产 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 债务 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 离婚 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
同时,在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 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
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 分居 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 举证责任 ,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双方对 财产分割 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6)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 分家析产 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8)属于 事实婚姻 的,财产分割适用正常 离婚程序 的处理方式;属于 非法同居 的,其财产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 结婚登记 而以夫妻名义 同居 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男女双方在感情比较好的时候可能没有把各自的财产问题区分的特别的清楚,而且对于 婚前财产协议 很多人也是持不同的意见,至于说在结婚期间把各项财产支出明确的进行罗列,这样的婚姻生活可能也是感觉有些斤斤计较的。
如果没有采取这些措施的话,离婚的时候想要避免财产纠纷的唯一办法就是协商处理。
以上就是花花关于离婚时如何规避财产纠纷的相关内容,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了解清楚呢?
来源链接:https://www.falvshike.com
法律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falvshike.com
法律问题免费咨询,老师微信:Huhusfsf (点击复制微信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