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深圳婚姻经济纠纷金牌律师
现在很多人在日常生活中都会遇到各类法律问题,关于深圳婚姻经济纠纷金牌律师相信大家多少也还是听说过吧,下面和小编花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婚后买房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这要根据买房的实际情况来判定:在婚后买房,如果是一方用自己婚前的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这个还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分割;在婚后买房,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指定赠送给自己单方的子女,那么,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出资金一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在婚后买房,如果是用婚后的收入购买的,不管适用的一方的收入还是双方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从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中的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共同财产有明确的规定。
婚后买房一般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但是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如果将房产约定为个人财产,则房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分析:财产保全是近两年来,国家为了方便维护司法的权威性、公平性,也为了提高法院执行的效率、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而做出的规定。
1.最直接的意义是为了防止案件难执行。
由于财产保全的目的就是为了对保全对象的财产进行监控,防止其对财产进行恶意转移或者隐匿。
2.提供因地制宜的保全方案,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3.财产保全提供担保,避免被保全人损失过大。
在申请财产保全时,申请人需要提供和保全财产等额的担保金,如果申请人申请错误,对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将由申请人承担。
这样也是为了避免有人以保全为由故意损害被保全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措施期限届满15日前向原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首先采取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当将保全财产移交已进入执行程序的另案轮候查封法院执行:(一)首先采取保全措施法院消极执行,超过三个月未对保全财产采取变价处分措施的;(二)债权人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
第十九条 对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案件,首先采取保全措施法院未主动移送的,另案轮候查封法院可以要求其移送。
两地法院就移送保全财产发生争议的,可以逐级报请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该财产的执行法院。
共同的上级法院可以根据保全财产的所在地、种类及各债权数额与保全财产价值之间的关系等案件具体情况,指定执行法院并限期处分保全财产。
第二十条 申请保全人对驳回申请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审查。
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改正并采取保全措施;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复议申请。
第二十一条 利害关系人认为保全裁定实施过程中的执行行为违法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审查处理。
财产保全的作用包括债的保全,主要运用与保全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债务人财产减少导致债权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债的保全属于法律制度。
如果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权利,叫做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
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保护性措施。
如果在案件过程中,您发现债务人正在试图转移、藏匿财产,存心赖帐。
这很可能造成您最后嬴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结果,这时您最好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发生前,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有关财产采取的强制措施。
诉前保全的实质条件是在利害关系人与他人之间存在争议的法律关系所涉及的财产处予情况紧急的状态下,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有可能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不可弥补的现实危险。
诉前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财产保全是指为了及时地、有效地保护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在诉讼前或者作出判决前,根据利害关系人、当事人申请或主动依职权采取的限制有关财产处分或转移的强制性措施。
财产保全分为诉讼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两种形态。
诉前财产保全的实质条件是在利害关系人与他人之间存在争议的法律关系所涉及的财产处予情况紧急的状态下,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有可能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不可弥补的现实危险。
以上就是关于深圳婚姻经济纠纷金牌律师的相关讲解,遇到法律问题不去面对,咨询专业的律师,最终所带来的困扰是难以逆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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