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2024新新婚姻法对财产分割

日常生活中,我们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那么新新婚姻法对财产分割又会给各位网友带来什么严重的问题呢?今天就由小编白白带着大家来一探究竟吧。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 离婚 时应按约定处理。

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 夫妻共同财产 ,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 继承 、受赠的财产( 遗嘱 或 赠与合同 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3)一方或双方由 知识产权 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 结婚 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 分居 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

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 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 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分配方式,协商不成,由法院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属于个人财产则不予分割。

但如果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则另一方可以请求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财产分割的规定如下:1、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配;2、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3、离婚过错赔偿方式分为两类:一是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向无过错方多分财产,这是当前审判实践的做法;二是在夫妻财产归各自所有、或共有财产不足以补偿的情况下,过错方以自己的财产向无过错方作出补偿。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姻法财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现行《 婚姻法 》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

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

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离婚应依照下列原则进行:1、在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下,法院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公平公正地分割共同财产。

2、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意见》中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应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3、婚姻法第46条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4、离婚过错赔偿方式分为两类:一是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向无过错方多分财产,这是当前审判实践的做法;二是在夫妻财产归各自所有、或共有财产不足以补偿的情况下,过错方以自己的财产向无过错方作出补偿。

5、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6、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这里要说明的是此项请求权的行使要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即权利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两年后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丧失胜诉权。

相关法律条文:《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以上就是关于新新婚姻法对财产分割的相关讲解,遇到法律问题不去面对,咨询专业的律师,最终所带来的困扰是难以逆转的。

来源链接:https://www.falvshike.com

法律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falvshike.com

法律问题免费咨询,老师微信Huhusfsf (点击复制微信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77cxw.com/fl/866034.html

“2024新新婚姻法对财产分割” 的相关文章

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怎么处理

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怎么处理

“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网友咨询:  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出售、...

执行案件“终本”后,法院还“管”吗

执行案件“终本”后,法院还“管”吗

“终本”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指的是执行中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暂时无法处置的案件,执行法院依照法律的规定,暂时终结案件执行程序的一种执行案件结案方式。  网友咨询:  执行案件“终本”后,法院还“管”吗?  律师解答:  当然管。“终本”不是执行案件的终结,更不是对被执行人的放纵,在...

离婚分居的条件包括了哪些

离婚分居的条件包括了哪些

一、离婚分居的条件包括了哪些首先,夫妻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而不是其他情形下的分居。夫妻分居,是有很多种情况的,比如:①夫妻二人在不同的地方工作导致的分居。这种情况下的分居,一般是因为没有同居条件造成的,而不是夫妻双方感情出现了问题,在此种情况下,就算夫妻分居的时间很长了,也不符合《民法典》规定...

住宅作为办公房屋出租是否合法

住宅作为办公房屋出租是否合法

一、住宅作为办公房屋出租是否合法住宅可以作为办公房屋出租,但如果想出租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住宅性质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并且在改变住宅性质之前需要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如果没有经过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或者改变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则将作住宅为办公房屋出租是违法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业主不...

人在拘留所是否能够取保候审

人在拘留所是否能够取保候审

一、人在拘留所是否能够取保候审能够申请,但符合法定条件,司法部门才会审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如何解决

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如何解决

一、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如何解决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处理方式如下:一、追究主办单位的偿债责任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或者已经撤销、歇业无力偿还债务,主办单位(可在工商注册档案中查到)在两种情况下承担偿债责任,一是该企业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开办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二是该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的,开办单位在注册资金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