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离婚诉状财产纠纷案例
现在很多人在日常生活中都会遇到各类法律问题,关于离婚诉状财产纠纷案例相信大家多少也还是听说过吧,下面和小编白白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法律分析:离婚后财产分割起诉书的主要写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是什么,请求分割的财产价值是多少,分割的理由是什么,依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最后落款写上法院的名字以及起诉人的名字和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财产分割起诉书应当这样写: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3、请求人民法院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诉讼请求;财产分割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4、财产分割的证据和来源,还有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一种方式:协议离婚,两人商量好,签订离婚协议,解决子女和财产问题,一起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就可以了。
二种方式:起诉离婚,两人意见不一,有人想离婚有人不想离,可以去法院打官司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需要向法院提供起诉状,法院依据起诉状进行审理,起诉状没写的诉讼请求法院是不会审理更不会判决哦。
起诉状的质量和水平,对判决结果有重要影响。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小编补充:1、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2、诉讼请求,以及相关的事实、理由等具体内容;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法律分析:离婚后财产分割起诉书的主要写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是什么,请求分割的财产价值是多少,分割的理由是什么,依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最后落款写上法院的名字以及起诉人的名字和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一)原告与被告人的相关信息;(二)上诉请求;(三)事实与理由;(四)起诉人和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诉状财产纠纷案例的全部内容,小编白白在这里提醒大家,遇到任何法律问题,都应积极的思考解决办法,最大程度的避免负面影响。
来源链接:https://www.falvshike.com
法律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falvshike.com
法律问题免费咨询,老师微信:Huhusfsf (点击复制微信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