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工程质保金返还(详解工程质保金返还申请流程)
一、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缺陷责任期,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限届满的,按照约定期限返还质量保证金。
二、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返还质量保证金。
三、因为发包人原因导致建设工程未按照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十日后,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
四、发承包双方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且发包方也未拖延验收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十日后起至质保金返还期限届满(两年)。
五、合同无效的质保金也应该在返还期届满时返还。
六、合同解除后,除了有特别约定外,支付工程价款时不能扣除质保金。
七、返还期内,承包人缺陷未修复的,可以暂扣质量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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