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普通职工在职期间是否负有竞业限制义务?

即答编辑8个月前 (09-09)普法百科26

案例一:

普通职工在职期间是否负有竞业限制义务?

某科技公司与陶某于2010年8月1日签订了聘用协议,协议约定在职期间科技公司向陶某竞业补偿1万元并每年增加1000元,并约定陶某在职期间以及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的五年内需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同时约定违反竞业限制违约金为20万元。协议签订后陶某先后共计收取科技公司以竞业补偿名义给付的28000元。2013年12月31日,在派出所询问笔录中,陶某陈述了自己组织人员生产销售与科技公司的产品构成原理一样、形状相类似的产品。2014年10月10日,科技公司申请劳动仲裁,要求陶某停止侵犯科技公司商业秘密以及从事包装机生产销售等竞争性行为,并一次性支付违反保密及竞业限制规定的违约金20万元。仲裁委裁决陶某支付违约金15万元。陶某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判决陶某向科技公司支付违约金15万元。

案例二:

2013年6月5日,TL公司聘用刘某为研发中心主任,之后TL公司与刘某签订《保守秘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协议未约定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补偿,但约定违反竞业限制违约金50万元。2013年11月起,刘某在职期间,私自生产与公司相同的产品,并且抢走公司客户。2016年8月23日,刘某向TL公司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公司认为刘某违反在职期间竞业限制义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违约金50万元,法院经审理后判令刘某向TL公司支付违约金50万元。

解读:

普通职工在职期间是否需要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我们认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很显然,《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对职工离职后是否需要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作出规定。但是《劳动合同法》对职工在职期间是否需要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并未直接作出规定。


1、《劳动合同法》以外的相关法律对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某些特定人员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义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比如《公司法》第148条规定(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属于法定义务,且属于绝对竞业禁止的范畴,而非仅是竞业限制。其他如《合伙企业法》第32条对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0条对个人投资企业的管理人也明确做出了与《公司法》对公司高管类似的规定,即在职期间上述人员也必须履行绝对竞业限制(竞业禁止)义务。


2、既然没有明确法律规定,那么普通职工在职期间是否需要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呢?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因此,我们认为普通职工无论是离职后还是在职期间,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前提是普通职工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即只有负有保密义务的普通职工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竞业限制的人员范畴。如果普通员工不负有保密义务,因其不属于竞业限制人员范畴,也就谈不上在职期间需要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2)结合上述案例,我们认为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对普通职工在职期间需要履行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进行了约定,该约定属于双方合意,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相关条款对合同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作为合同一方的普通职工显然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在职期间竞业限制义务。

3)如果用人单位和普通职工在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未对在职期间是否需要履行竞业限制义务进行明确约定,我们认为负有保密义务的普通职工在职期间仍然负有履行竞业限制的义务。

理由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需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而普通员工对用人单位的履行忠实义务显然是诚实信用原则的直接体现。而忠实义务对于普通职工来说,包括保密义务以及竞业限制义务。


3、在职期间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是否需要给予经济补偿?


既然劳动者在职期间也需要履行竞业限制义务,那么用人单位是否也应和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一样必须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呢?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仅是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单位应当向履行竞业限制的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作出规定而未对在职期间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作出规定,离职后支付竞业限制补偿的目的在于减少因离职后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给劳动者带来就业权的严重影响,并保障劳动者的生存权。而在职期间用人单位已向劳动者支付正常的劳动报酬作为生存保障,劳动者的就业权和生存权并不因履行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义务而遭受严重损害,而且保密和竞业限制义务也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应尽的忠实义务之体现,故用人单位对在职期间履行竞业限制的劳动者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当然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用人单位需向在职期间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则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实务建议:

虽然法院作出的判决支持在劳动合同中未约定普通职工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义务时仍然需要履行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义务,但为了避免争议,降低用人单位的用工法律风险,我们还是建议用人单位通过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进行约定的方式让普通职工在职期间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同时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对普通职工在职期间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时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作出约定。

来源:章律师说劳动法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77cxw.com/fl/45605.html

“普通职工在职期间是否负有竞业限制义务?” 的相关文章

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怎么办

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怎么办

公积金缴存是由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网友咨询:  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怎么办?  律师解答: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

民事诉讼一般在哪起诉?

民事诉讼一般在哪起诉?

一、民事诉讼一般在哪起诉?1、去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登记,向法院起诉一般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

国内印花税相关政策动向分析(了解国内印花税最新政策)

国内印花税相关政策动向分析(了解国内印花税最新政策)

本篇文章主要讲解2022年7月1日《印花税法》实施后,相较于《印花税暂行条例》,印花税纳税人需要重点关注的几项变化,包括对印花税纳税人的重新定义、新增境外单位和个人作为纳税义务人,印花税计税依据重新明确、并特别强调税基中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印花税税目和税率的增减、调整变化,印花税纳税期限的调整、...

别人欠钱不还我没有证据如何处理

别人欠钱不还我没有证据如何处理

一、别人欠钱不还我没有证据如何处理欠钱不还没有证据的,债权人需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包括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第三人证言、电话录音等。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

朋友借钱不还怎么办(借条有效吗 教你追讨欠款)

朋友借钱不还怎么办(借条有效吗 教你追讨欠款)

一、朋友借钱不还没有借条能要回来吗朋友借钱不还,没有借条,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借贷关系的,是可以要回借款的,如果没有证据的,就比较难要回。朋友借钱不还,债权人要收集其他能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债。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

交强险标志丢了怎么办(紧急处理方法)

交强险标志丢了怎么办(紧急处理方法)

交强险标志丢了怎么办关键词:交强险、标志、丢失、法律、步骤引言:交强险标志是指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标志,也是车辆行驶的必备证明。然而,在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地会有交强险标志丢失的情况发生。那么,当交强险标志丢失时,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呢?本文将从法律专家的角度出发,为您详细介绍具体的步骤和流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