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录用通知书后又被拒签劳动合同,求职者状告公司赔了2000元
公司发出录用通知,告知求职者小郑被录用了,结果临到签合同时,却因招到一个更合适的人就不要他了。为此,小郑将该公司告上法庭,索赔工资等共1.7万元。小郑将该科技公司告上法庭,他已经为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作了大量准备,甚至还拒绝了另外一家公司的录用邀请。现在,公司突然反悔,既违反了诚信原则,也造成了他的财产损失。近日,思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法院判决公司败诉并赔偿2000元。
录用通知书发出后公司就一定要和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吗?
录用通知书是公司向应聘者发出希望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属于“要约”,公司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应聘者接到录用通知书后,按照录用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完成相应要求的行为属于“承诺”,表明应聘者认可公司的要约内容,一方违反录用通知书的内容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因此,公司不能任性,录用通知书送达应聘者后就无法撤销。
录用通知书可以替代劳动合同吗
录用通知书是企业向劳动者发出的缔结劳动合同的要约,待劳动者针对录用通知书的内容作出承诺后,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该劳动合同成立。录用通知书仅仅是告知劳动者被录用并限期办理入职手续的告知书,与劳动合同在内容、用途、法律性质以及后果方面均存在不同。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后,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录用通知书不能替代劳动合同,发放录用通知书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
实务建议
1、录用通知书应当包含岗位名称与岗位职责、入职日期、劳动合同期限及试用期期限、待遇说明、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应聘者应提交的资料、录用通知书设定生效与失效的条件(如:规定时间未到单位报到,录用通知书失效)、回执(应聘者收到录用通知书向单位寄回回执,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回执,视为应聘者放弃,录用通知书失效)。
2、在录用通知书中明确收到录用通知书后仍不予录用的情形,如:无法按时提供有效证件或单位发现提供的是虚假证件。
3、在录用通知书中明确到单位报到及回执回寄的时间,逾期则录用通知书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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