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负债多,全部都需要一起承担吗?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整体呈现出不断上升趋势,随着这一现象的出现,离婚带来的问题也更加引起大众的关注,其中财产分配的相关问题是很重要的一部分。
许多夫妻在离婚时为了财产分配而闹得不可开交,也有些夫妻是在大量负债的情况下因为债务分配问题而闹上法庭,俗话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更何况离婚的夫妻。
本来就已经做好了各自飞的准备,在面临大量债务时双方都想要为自己多争取一下,以此来减轻自己的压力。那么,离婚时负债多,这些债务全部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吗?
今天,咱们就来分析讨论一下这个问题。
一、离婚时,天降巨额债务
据了解乔女士与赵某在2008年5月结婚,但让乔女士没想到的是,这场原以为会很幸福的婚姻,却差点让她背负了巨额债务。
1.婚姻的背叛
婚后三年两人的儿子出生了,似乎一切都在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可长时间的婚姻生活并没有让彼此的感情更加紧密,儿子的出生也无法维持两个人关系的纽带。
2014年5月,二人因感情破裂而选择分居,次年2月赵某向法院提出与乔女士离婚的诉请,双方都不再留恋这段感情决定离婚。
然而,乔女士却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得知自己可能要背负1000万元的债务,这对乔女士无疑是个巨大的打击,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赵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借款金额达2000万元,他在法院上提出该债务是在离婚前产生,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理所应当应该一人一半。
看到这里,相信很多人都会感叹赵某的脸皮之厚,瞒着妻子借债离婚时却要求妻子还一半,真是让人羞愧。但话又说回来,赵某的请求是否合法呢?法院又该如何做出判决?
2.女方的权益得到维护
经过调查,赵某所持的借款合同当中明确显示该款项用于投资,也就是说这笔钱并没有花在妻子、家庭身上,并且合同上只有赵某的签字,而乔女士对此一概不知。
根据这样一种事实情况,法院判决乔女士和赵某离婚,对于赵某共同举债的请求予以驳回。
赵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法院认为夫妻债务的认定应该以“共债共签”为标准,显然乔女士和赵某的情况并非如此,故不应该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二审维持原判。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含义
1.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它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教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判定的标准是什么呢
一般情况来说,夫妻二人的债务理应共同偿还,如若出现不清楚或者一方要求对方偿还出现争议时,就需要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过,若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也就是说,上述案例当中赵某借款不是用于投资,而是用在了夫妻二人共同生活或者家庭经营当中,就会被认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了也应该由夫妻一起偿还。
此案当中,赵某和乔女士既不是共同在借款上签字,事后乔女士也没有追认该借款。最重要的是,这笔借款并没有用于二人的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当然不会被判决为夫妻的共同债务。
三、理清思路,才能更好地解决纠纷
相信很多人会把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殊不知夫妻债务的划分也需要这么严谨,这也更加说明法律公平公正的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1.夫妻之间要了解的知识
那么在离婚案件当中,什么样的债务更容易出现纷争呢?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其一、一方婚前的个人债务;
这是在结婚之前,个人产生的债务,应该由个人承担,但如若能够证明该款用于婚姻生活的情况除外。
其二、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在夫妻双方约定好由一方承担债务时,则这笔钱由一方来还。
其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如果其中一方在对方没有允许的情况下,借钱去帮助亲朋好友,这笔钱由借款一方承担。
其四、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又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这种情况下,一方并不知情或者没有同意,另一方就借钱投资经营,且所获得的收入没有用在共同生活方面,这笔钱也不能被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其五、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其六、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由个人的不良习惯导致的负债,由一方来承担,而一些“其它债务”则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
2.不要让对方我自己的错误而买单
两个人在无缘以夫妻的身份共同生活下去时,涉及到现实利益方面的相关问题,就应该更加谨慎的去对待。
对于债务问题,双方都需要清楚这笔钱花在了什么地方,是不是共同借款,不要为了自己的错误去让对方买单。
如果确是共同债务理所应当一共同去偿还,毕竟夫妻一场,即使婚姻生活走到了尽头但情谊还在,最起码法律会保障奉公守法之人的权益。
对此,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呢?
参考文献:《民法典》
来源 法律大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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