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数额与期限该怎么定?

即答编辑7个月前 (09-12)普法百科23

婚姻关系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孩子也是双方的,不管夫妻关系是否存在,孩子的出生和成长是不可逆的。

法律规定为人父母有最起码的抚养义务,要负责孩子正常生活的相关花销,即使离婚也应该各自承担对孩子的教养责任,不能弃之不顾。

这其中就牵扯到抚养费的事情,那么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与给付期限应该怎么来算呢?今天咱们就来聊一聊这个话题。


一、因抚养费引起的纠纷

1.夫妻离异,孩子抚养权归属母亲

孔某与冯某原系夫妻关系,由于受到新时期女性崛起思想的灌输,冯某认定孔某不是合格的丈夫,于是带着两人的儿子小孔离开这个家,要找寻真正属于自己和儿子的健康生活。

孔某与冯某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孔某觉得这个女人一定是在网上被洗脑了,简直不可理喻。离婚协议中约定相互不打扰,但是对于儿子的未来两人都有权决定,应事事商议解决。

纸面上规定的抚养费是每月一千元,但是孔某觉得应该私下也给儿子一些“零花钱”,支付方式为一月一支付,作为母亲的冯某负责收取、保管孩子的抚养费,直到孩子十八周岁。


2.突然不愿支付抚养费了

孔某也没有异议,每个月利用银行卡的转账形式,自离婚之日开始支付。孔某经常来见儿子,希望影响儿子逐渐找回自己的地位,尤其在每月十号前打抚养费的时候必定要接走儿子。

后来,他发现儿子始终不愿亲近自己,就想以中断抚养费来要挟,儿子也不为所动。冯某发现孔某数月没有转账,便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控告孔某不履行离婚协议,未按约定支付抚养费。

事实非常清楚,法院在调查后与相关当事人了解情况,遂判令孔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所欠抚养费共计八千元。

与此同时,自今日起于每月十号前,给付小孔当月抚养费一千五百元,至小孔十八周岁止。


二、抚养费的产生和变化

1.为何会有抚养费

为什么会有抚养费这一说?因为孩子从出生开始到成年之前,基本的生活用度都要靠父母,缺乏独自获取资源的能力。父母因其个人原因违背法定义务,产生不抚养子女的行为,必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定责任。

上述案例中冯某和孔某协议离婚,即使儿子不再跟随孔某一起生活,而且孔某想要获得儿子亲近的想法落空,都不能改变孔某应给付小孔抚养费的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协议中对父母双方抚养义务的规定,基本可以代表最终的行为标准,没有特殊法定事由不得违背原本的协议约定,若是子女有特殊情况需要用钱,可以提出超出规定的抚养费需求。


2.抚养费具备一定的强制性

孔某答应儿子小孔由女方抚养,他相信儿子只要长大就会明白爸爸才是真的爱他,随同女方生活只是暂时需要,所以孔某也愿意支付全部抚养费,承担儿子的一切开销都没问题。

孔某和冯某的协议也明确表示按月支付抚养费,但后期儿子的情况发生变化,使得孔某擅自中断的行为是对协议内容的破坏。

因此,法院要求孔某补足所欠的抚养费金额,并继续履行协议按月支付抚养费致孩子成年。


三、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1.抚养费的具体数额

一般而言,抚养费会由不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承担。因为子女随之生活的一方,将自然承担子女在日常生活中的相应成本,另一方以金钱的形式抚养子女是较为合理的。

上述案例中,孔某主观上想要接近儿子小孔,但是在客观事实上并不与小孔共同生活,对于小孔成长的实际关照肯定不如冯某。

所谓私下给小孔的“零花钱”也是自愿行为,不能作为之后中断法定抚养费的抗辩。

离婚协议中,规定的每月一千元是根据当时的基本经济水平确定的,但后来判决时距离离婚已经过去多年,需要以当时孔某的实际收入水平为准,法院调整抚养费的具体数额,认定为每月一千五百元。


由此观之,抚养费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变化。与此同时,抚养费的法定具体数额只是底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2.抚养费的给付期限

那么抚养费截止的具体年限为何?难道仅仅是以18岁为界限吗?

通常认为成年后具备独自生活的能力,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接受抚养并不影响其基本生活,这个时候抚养费给付到子女成年即可终止。

但实际情况仍要以子女的能力为准,如果子女不具备相关能力需要继续抚养的,也应该保证其基本生活继续给付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规定: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子女本身的实力可以决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但最低也是要到年满十六周岁,之后子女若不愿接受,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水平超过当地一般情况为由,主张不再接受父母的抚养。

但应该避免父母为了缩短抚养期限,让子女提前退学打工的情况,这样做是一种违法行为。

总的来说,父母抚养子女是家庭生活的基础,不管双方有怎样的盘根错节,都不应该影响到子女的健康成长。

法律出于保证子女基本生活的目的,建立抚养费也是对子女本身权益的维护,更是对父母的提醒。

对此,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呢?

参考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来源 法律大视角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77cxw.com/fl/46644.html

“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数额与期限该怎么定?” 的相关文章

夫妻一方要离婚一方不离怎么办

夫妻一方要离婚一方不离怎么办

一、夫妻一方要离婚一方不离怎么办1、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一般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2、通常需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此外,还需要准备起诉状、结婚证、感情不和的证据清单等材料。3、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

房屋订购合同中的定金是否可以退

房屋订购合同中的定金是否可以退

一、房屋订购合同中的定金是否可以退房屋订购合同中的定金不一定可以退,定金是否能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是购房者反悔,拒不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则不退还定金。如果是开发商违约,无法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则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如果是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

借款人是否可以转让债权

借款人是否可以转让债权

一、借款人是否可以转让债权债权人是可以转让债权的。我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

银行怎么处理精神病人的欠款?

银行怎么处理精神病人的欠款?

一、银行怎么处理精神病人的欠款?视情况而定。1、在办卡和用卡时精神正常,但现在精神不正常,逾期金额由法定监护人承担还款义务。2、在办卡和用卡时精神不正常,属于无效合同行为,银行须承担相应损失,其法定监护人承担部分责任。精神病人没有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即不知道自己行为的意义,不知道自己行为的危害结果。...

分居两年自动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分居两年自动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一、分居两年自动离婚需要哪些手续分居两年不能自动离婚,我国法律没有自动离婚一说,夫妻双方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才可以解除婚姻关系。1、协议离婚的,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2、无法达成离婚合意,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

法人死了债务股东还的吗

法人死了债务股东还的吗

一、法人死了债务股东还的吗首先法人是组织,不存在死亡的问题,能够死亡的只有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死亡的,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偿还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用公司的资产来承担。至于股东,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