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就无法证明劳动关系了?这些证据,你需要了解
众所周知,建立劳动关系的最常见的第一步是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实践中,往往存在用人单位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不给劳动者合同留底的情况,尤其在不定时用工和短期项目用工中最为常见,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为了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不得不接受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此时,劳动者要树立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除了劳动合同外,在日常工作中需要有意识的收集并保留以下证据材料。要知道,确认劳动关系存在并不是必须要《劳动合同》的存在,只要有以下证据同样也能达到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目的。
一、入职证明
有的单位不签订合同但是会要求填写入职证明(有时会注明工作岗位及薪资待遇等),可以复印或者拍照保留。
二、入职证明中未注明工作岗位及薪资待遇等的,要保留用人单位与自己已商定好薪资待遇的记录,比如微信记录、谈话录音、通话录音。
三、通过邮箱、微信等渠道进行的工作安排、工作进展、工作交接内容
要保留原始来往记录,单纯的截图作为证据证明力较弱。
四、工作服、工牌、工作场景照片
五、会议记录、考勤记录(纸质电子或者打卡照片均可)、单位各项重要通知、人事安排/调动通知
六、工资发放记录
七、加班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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