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参团女子凌晨5点独自下海游泳溺亡,旅行社是否担责

即答编辑7个月前 (09-17)普法百科23

【案例简介】

参团女子凌晨5点独自下海游泳溺亡,旅行社是否担责

2021年6月11日,广西的曾女士花费998元报名了某旅行社的两日游,时间是6月12日到13日,其中包含:东兴万尾金滩、踩高跷捕鱼、渔歌唱晚、虾灯、独弦琴专题摄影二日游活动。经过曾女士的同意,旅行社为曾女士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2021年6月13日早上5点,曾女士在东兴万尾金滩游泳时发生溺水事故后死亡。

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赔付100000元,后曾女士的儿子和丈夫认为旅行社、旅行社法定代表人、景区管委会、保险公司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对此产生纠纷,曾女士的儿子和丈夫遂诉至法院。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有改动)

【以案释法】

本案中哪些方需要承担责任?

一、旅行社和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首先,根据《******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旅行社是否承担责任关键在于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其次该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旅游者未按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要求提供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不听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告知、警示,参加不适合自身条件的旅游活动,导致旅游过程中出现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而根据法院查看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2021年6月13日上午的行程安排为:8:30-9:00早起的成员可自行拍摄日出。8:30在度假村统一用早餐;9:00-10:30现场拍摄:乘坐渔船出海拍摄渔民劳作;10:30-12:00现场摄影:京族独弦琴演出展示。由此可见,曾女士独自去游泳并非合同约定的内容。

法院另查明:涉事旅行社是本次旅游活动的组织者,具备法人资格且具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是符合提供旅游服务条件的公司;导游具有资质,并且在第一天旅游的过程中导游明确告知非游泳区内存在诸多危险,不要私自游泳,旅行社已经尽到告知、警示义务。

因此,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其次旅行社作为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公司设立以后与法定代表人是独立的,所以法定代表人不承担责任。

二、景区管委会需要承担责任吗?

根据《民法典》中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景区管委会是否承担责任关键在于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是否存在过错。

法院查明,管委会已在景区周边、事发水域附近设置了明显的警示牌,明确划分了游泳区域、非游泳区域,提醒游客涉水的危险性,已尽到了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虽然管委会作为管理方,应当预见游客在其管理区域游玩时,可能会发生溺水危险的后果,但是某某下海游玩的时间为凌晨5时许,属于非正常游玩时间,曾某某应当对其行为有危险的预见性,不属于景区管委会能够预见的正常情况。故法院认为管委会不需要承担责任。

三、保险公司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不需要,因为保险公司已履行完旅游意外保险金的全部赔付义务。

最终,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在本案中,曾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存在危险,所以最终责任也是自己承担。

来源 老冯说法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77cxw.com/fl/48381.html

“参团女子凌晨5点独自下海游泳溺亡,旅行社是否担责” 的相关文章

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该受什么处罚?

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该受什么处罚?

非法行医一般出现在那种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就擅自为他人看病治疗,这可以说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一旦出现什么意外,就会导致患者的死亡。而在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的时候,非法行医之人必然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友咨询: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该受什么处罚?河南高远律师事务所闫一钒律师解答:行为人在没有取得医...

房屋租赁是否能够提前终止

房屋租赁是否能够提前终止

一、房屋租赁是否能够提前终止提前终止租房合同涉及到权利义务的解除,要注意以下事项:第一,优先选择协商解除合同。也就是说,房东和租房者经过协商来提前终止合同,双方能够对提前终止合同的条件以及押金的退还等问题作出约定。协商提前终止租房合同,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纠纷,避免纷争。第二,以非协商方式解除租房合同...

商场无理由退货条件是什么?

商场无理由退货条件是什么?

一、商场无理由退货条件是什么?在商场买到的衣服是不可以无理由退货的,目前我国规定的7天无理由退货主要是针对网购,如果在实体店购买的衣服,除非有严重的质量问题,这种情况下商家有更换衣服或者给消费者退货的法定义务。即使是网购,退衣服的时候也要确保衣服是完好无损的。无理由退货权只存在于通过网络、电视等途径...

2023 房东违约如何去赔偿标准

2023 房东违约如何去赔偿标准

一、房东违约如何去赔偿标准房东违约的赔偿标准应根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确定。法律规定,违约金的数额由当事人根据违约情况约定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

2023 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有哪些

2023 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有哪些

一、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有哪些交通肇事逃逸如果没有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拘留;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逃逸的就构成交通肇事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

买了拆迁户的房如何办房产证

买了拆迁户的房如何办房产证

一、买了拆迁户的房如何办房产证?当事人购买拆迁房后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前,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税费。(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