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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借款为名的诈骗罪如何处罚

即答编辑6个月前 (09-18)问题库23

在生活中有不少人都遇到了别人借款的情况,由于对方提出的利息比较高,在利益的诱惑下不少人都非常的心动,想要借钱给对方,但没有想到遇到对方诈骗。那么,以借款为名的诈骗罪如何处罚?

以借款为名的诈骗罪如何处罚

  网友咨询:

  以借款为名的诈骗罪如何处罚

  律师解答:

  以借款为名的诈骗罪处罚如下: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律师补充:

  诈骗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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