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必看|父母出资购房该登记在谁名下?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可以说是绝大多数中国家庭都需要面临的问题。父母为子女婚前买房,很多时候是掏空了自己一生的积蓄(土豪父母请直接无视),且颇有些“迫于无奈”的成分。
对于该类房产的归属,父母的心态是矛盾的。一方面,父母不愿意过于计较,不想因为房子影响了子女的夫妻感情;另一方面,父母更不愿意子女离婚时,自己一生的积蓄被别人分割。
父母在付出自己全部积蓄为子女买房前,还是有必要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登记在准夫妻二人名下的法律后果
如采用这种方案,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
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来证明是夫妻借父母钱,父母的出资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夫妻离婚,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
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此时“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是为双方的共同债务。
但对于父母的出资,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而条件就是双方结婚。但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就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
二、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法律后果
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
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三、登记在出资方子女的配偶名下的法律后果
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的配偶名下,一般情况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
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子女配偶)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关于此种情况下房屋产权的归属问题,《婚姻法》和最高院解释并未作明确规定,实践中的争论也非常大。
如果认定房屋为父母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那么对登记的一方显然是不公平的,也违反《物权法》规定的登记人为权利人的规定;如果认定房屋为登记方一方个人财产,对父母出资支付部分房款一方显然是不公平的。
三、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

如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
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要求父母返还。
四、登记在出资父母及其子女一方名下的法律后果

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为出资父母及其子女一方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他们的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由他们共同享有或承担。一方相应的产权分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新的婚姻法,这部分财产并不因结婚而产生共有的结果。
但如果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另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对方及其父母返还。
五、双方父母均出资,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或一方子女名下的法律后果
该情形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无其他相反约定,应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夫妻之间的按份共有份额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额确定。
律师建议:现实生活纷繁复杂,上文未能穷尽婚前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的所有情形。父母在为子女出资买房前,最好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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