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年轻时家暴不养家,被儿女拒养!
7旬男子王某某因赡养问题两次将6名子女诉至法院。原来,王某某年轻时有暴力恶习,不顺意时常对家人实施暴力,挣钱所得常用于自行花费,很少补贴家用。如今王某某年迈,赡养问题随之而来,但子女都以父亲没有尽到抚养义务而拒绝赡养。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诚然,未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过错是在父母,这不仅违反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违反了法律条文的规定。但是,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并不能否定父母要求子女赡养的权利。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除特殊情况外,不应附加任何条件。所以上述案件中的6名子女不能以父亲没尽到抚养义务为由拒绝赡养,最终经过法院调解,6名子女同意每人每年给付父亲王某某赡养费2555元。
除此之外,《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也规定了,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几个方面:
1,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2,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3,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4,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另外,除非发生以下三种情况,成年子女可以不承担赡养义务:(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女儿等行为的。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