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重新修改后,需要进行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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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重新修改后,需要进行公证吗?
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书是以离婚为生效要件,不是以公证为生效要件。
离婚,包括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已经签订离婚协议书,但未离婚的,协议不生效。不生效的离婚协议即使公证,也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已经离婚,离婚协议书生效后,对离婚协议书的部分内容进行变更的,即对原生效离婚协议书进行修改的,经当事人签字或者按指印后生效。
当然,如果当事人去公证也是可以的,经公证的协议直接可以推定为真实,至少可以避免当事人否认协议真实性的法律风险。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下列两种离婚协议做公证没有任何意义:
1、未生效的离婚协议。
未生效的离婚协议,对当事人没有法律约束力,做公证无意义。
2、在婚姻登记机构备案且未作修改的离婚协议。
在离婚登记机构备案的离婚协议,可以直接从婚姻登记机构调档,调档的协议会加盖专用的档案章,证明协议真实性,无需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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