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公司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后,一般会有1到6个月不等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互相考察,劳动者以此决定是否继续在公司工作,用人单位决定是否留用劳动者。
网友咨询:
试用期公司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吗?
律师解答:
不可以。
试用期中,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除以上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补充: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属于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范畴。否则,用人单位应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责任。如果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依法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