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工伤保险待遇与哪些待遇不可兼得?

米粒7个月前 (09-25)普法百科29

有时候,一起工伤事故,可能同时构成多种事故属性,工伤职工也同时具备多重身份,符合多种待遇的领取条件,这就出现了法律“竞合”。在这种情况下,哪些待遇不可兼得呢?

1.工伤保险伤残津贴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能同时享受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

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项规定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伤残津贴是对伤残等级为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和五、六级伤残中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因工伤而减少的劳动收入的替代补偿。

养老保险是对劳动者年老时给予的生活保障。

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有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后,就不能同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待遇。

假如工伤职工因为缴纳年限短、个人账户积累少等原因导致领取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则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以保障其退休后能够维持原来的生活水平,不会造成实质性的收入减少。


注意:

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则还可以继续享受工伤保险伤残津贴。

2.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不能同时领取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规定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有可能由于非工伤的疾病导致死亡,两者竞合如何处理?

对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第一条规

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死亡,其近亲属同时符合领取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待遇条件的,由其近亲属选择领取工伤保险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一种。

3.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与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不能同时领取

工伤保险与失业保险同样存在竞合的问题。

对此,《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也就是说,三者出现竞合,同样不可兼得。


另 外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还规定

失业人员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来源:******司法案例研究院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77cxw.com/fl/50221.html

“工伤保险待遇与哪些待遇不可兼得?” 的相关文章

被告人一直不认罪的要判几年?

被告人一直不认罪的要判几年?

刑事案件不认罪的,如果嫌疑人犯罪事实清楚,有其他客观证据能够充分证明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的也依然会判刑。网友咨询:被告人一直不认罪的要判几年?广东凯成律师事务所陈子弦律师解答:一直不认罪,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被告人不认罪,法院也会根据庭审情况和证据情况作出判决。被告人不认罪,表明态度不好,如果证据充分能...

职工死亡家属可以得到哪些补偿?

职工死亡家属可以得到哪些补偿?

职工因工死亡的,近亲属可主张“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3项待遇。网友咨询:职工死亡家属可以得到哪些补偿?江苏昶兴律师事务所李玲玲律师解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死亡(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住房抵押的流程有哪些?

住房抵押的流程有哪些?

一、住房抵押贷款申请流程(1)借款人提出申请,递交相关资料。(2)进行房产评估、贷前调查、审批。(3)审批通过,办理抵押登记手续。(4)发放贷款,借款人按合同定期归还贷款本息。(5)贷款本息结清,办理抵押房屋的解押手续。二、房产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材料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符合什么条件不被追究刑事责任?

符合什么条件不被追究刑事责任?

有犯罪行为的人是要接受相应的刑事责任处罚,依法坐牢等等。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有刑事责任需要承担,如是特殊条件的人,就可能会减免一些刑事责任或是少受到一定刑事责任的处罚。网友咨询:符合什么条件不被追究刑事责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朱红娟律师解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

签了离婚协议书后是不是可以反悔

签了离婚协议书后是不是可以反悔

一、签了离婚协议书后是不是可以反悔签了离婚协议书,如果未完成离婚登记手续的,是不是可以重新就离婚协议书内容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是不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已经办理完成离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协议书生效,不能随意反悔。当事人对离婚协议财产分割部分反悔的,是不是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

欠款录音是否可以作为起诉的证据呢?(了解起诉欠款时录音有效性)

欠款录音是否可以作为起诉的证据呢?(了解起诉欠款时录音有效性)

一、欠钱有录音是否能够起诉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有录音也能够起诉,只要是合法录音,录音能够证明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就能够。在没有借条证据的情况下,债权人能够通过提供证人证言、录音、短信、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能够找借款人协商,通过录音或其他记录方式确定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或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