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相关规定
相关案例
2018年11月期间,被告人冯某和合伙人高某使用南阳市某建筑公司资质承建的邓州市某地教学楼完工,验收合格被拨款后,高某将建筑设备连夜拉走,其拖欠刘飞、井玉江、邹会林等21名工人工资共计106800元。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冯某、高某支付,冯某、高某仍不支付。案发后,高某、冯某结清工人工资并征得谅解。
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高某及冯某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任令支付后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决被告人高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决被告人冯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单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法律规定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属于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加罪名,主要目的在于惩罚故意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还规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于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劳动报酬的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行为人逃匿怎么办
行为人逃匿,无法将责令支付文书送交其本人、同住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负责收件的人的,如果政府有关部门已通过在行为人的住所地、生产经营场所等地张贴责令支付文书等方式责令支付,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的,应当视为“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
河南省立案标准即数额较大的标准是多少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我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八千元以上的,或者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四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数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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