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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公安机关的传讯该如何应对?

米粒7个月前 (09-27)普法百科49

某一天,你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要求你在某一时间到达某一地点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因为大部分人都没有经历过公安机关的传讯,会在接到电话时乱了手脚,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公安机关也有可能会到你家里或办公地点将你带到公安局进行讯问调查。

遇到公安机关的传讯该如何应对?

1、首先要弄明白是传讯是留置盘问还是拘传?

留置盘问是治安案件的处理程序,据传是刑事案件的处理程序,留置盘问不超过24小时,经县级以上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48小时;据传一般不超过12小时,经县级以上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24小时。如果留置盘问或据传后不变更强制措施,应当将人立即释放。

注:相关法律规定

警察法》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拘传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拘传。

第一百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2、应当实事求是的对待公安机关的讯问

(1)面对公安机关的讯问,一定要实事求是,是就是是,否就是否,不应该有“可能、也许、大盖、差不多”或类似的陈述,如果你做这样的陈述,公安机关一定会记录为“有”。大是大非之间,必要要明明白白、清清楚楚,有就是有,无就是无,千万不要骑墙。

(2)对不是你亲身经历的事情,你可以说“不清楚、不了解”,不要做猜测性的陈述。

(3)对你听别人说的的言语和说法,你可以说从哪里听来的,听谁说的,不要添油加醋。

3、你必须对讯问笔录负责

我国目前刑事案件的审理,笔录或者说口供是定案的主要证据形式。口供反应你当时的想法,你的想法有可能是罪与非罪的界限。个人想法是故意还是过失,决定者案件的定性,故意的责任肯定大于过失。大部分犯罪都是故意犯罪,极少数情况下会出现过失犯罪。

公安机关的讯问,一般会问事情的事实经过,事实是确定的,但是事情发生的原因五花八门。比如人死亡是一个事实,人死亡是因为用刀捅还是车撞死或者死于脑溢血,用刀捅最少也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还有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名,车撞有可能是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交通肇事等罪名,脑溢血死亡则是意外事件,无人需要承担责任。

对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你必须认真对待,必须十分谨慎,公安机关的笔录不会有没有用的问题记录在案。因为公安机关的工作思路是有罪推定,要将你定罪立案送进监狱才罢休。

相信我,公安机关的问题都是要将事情扩大化、情节严重化而有针对性的问题,你必须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对公安机关的问题认真思忖,不能懈怠,对笔录上签字你必须谨慎,不要相信公安办案警察所说的,“签字吧,签完就没事了”这样的安慰性的语句。

对笔录内容你有异议的,应当在签字前提出来,要求修改,公安机关不修改的,你可以拒绝签字。不能怕麻烦,这可能关系到你的自由。事实一定有因有果,只记录结果的笔录是不严谨的,你应当将事情发生的经过原原本本的陈述给公安机关,将你的想法原原本本的记录下来,并且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记录,公安不记录的,你可以不签字。

事涉你的自由,不要怕公安机关的恐吓、利诱,你应当认真审阅公安机关的笔录,时间长没关系,不要怕麻烦,这是公安部门的工作,不要觉得麻烦公安机关不好意思。事情经过一定要说明白,说清楚,不骑墙,不模糊处理,事情要有因有果;公安机关的问题没有无用的问题,你要认真揣摩其真正的意图,回答的笔录也应当有针对性。

讯问笔录一旦签字确认,案件的性质基本就确定下来了,想要反悔或者说我的意思是那样结果给记成了这样,都无处申辩。

如果你对之前的笔录反悔,检察院或者法院会问你,“以哪次说的为准?你凭什么之前那样说,现在却这样说?”

不出意外,检察院和法院都是采用你在公安机关的陈述为准,你后面的陈述和辩解根本就没有人会理睬,除非你有证据证实。

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都是要对你定罪量刑量身定做的,一旦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没有足够的证据推翻你有罪的的口供,事情基本就定下来了,基本都会定罪处理。公安机关是开始,他们决定这案件的立案程序,而立案与否,与你的口供有必然的联系,也可以说口供决定着你有罪无罪、此罪彼罪、罪轻罪重的界限。刑事案件一旦立案就必然要有一个结果,不起诉或者中间撤销案件的比例很低,你不要做此打算。

4、讯问期间的休息与饮食

公安机关应当保证讯问期间的饮食和休息,如果对你有迫害,阻止你正常休息、饮食的,你可以在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的所作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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