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不能证明损失,只因员工身份,其未到岗就要按约定赔偿!

米粒7个月前 (10-01)普法百科23

基本案情

不能证明损失,只因员工身份,其未到岗就要按约定赔偿!

2017年3月13日,某影业公司与滕某签订《总经理聘用合同》,约定担任总经理,聘用期限为5年。合同签订后,滕某自2017年8月起因腰椎间盘突出治疗停止工作。2017年8月16日,公司法定代表人段某通过微信告知滕某办理请假手续,但滕某未办理请假手续,自此也未再去公司上班。2017年12月29日,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滕某在公司工作期间领取了工资65000元。滕某在公司工作期间担任了《玩命追击》真人秀节目的导演职务及公司的总经理职务。2017年2月14日,滕某签收的《新员工入职告知书》第三条第4款载明:员工请假需填写《请假单》,并于请假前一天办理相关手续。《总经理聘用合同》第七条约定: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其职权范围履行职务。如乙方有滥用权利的行为、越权行为及不作为的,甲方股东会或执行董事有权制止,情节严重的,可以解聘。乙方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其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实际损失无法计算的,按其年薪总额(包括奖金)的百分之五十予以赔偿。2018年12月24日,公司就该纠纷向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同日,仲裁委做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公司起诉称:请求判决滕某赔偿公司各项损失2981693元。


一审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为滕某是否应对公司《E计划》项目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经查,《总经理聘用合同》第六条约定滕某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退出《E计划》,否则将承担此项目前期的所有支出和由此造成的损失。该合同条款以赔偿损失的方式排除了劳动者自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该条款应属无效。以此为依据要求滕某赔偿损失2981693元,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其次,国家劳动部颁布的《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经查,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因滕某未办理请假手续且长期未上班以致合同解除,但公司提交的支出账目证据不能证明其损失,同时即使各项支出属实,滕某履行的只是总经理职责,不能承担公司的经营风险,故对公司要求滕某赔偿各项损失2981693元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


公司上诉称:滕某存在擅自离职、在职期间同类经营等违法违约行为,应赔偿公司因违反劳动合同所造成的各项损失合计2981693元。

滕某答辩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


二审法院认为: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一、滕某是否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了与公司同类的业务;二、滕某是否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及应否承担赔偿责任。现分述如下:关于焦点一。经审查,经营行为是以营利为目的为他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行为。本案中,公司以滕某参与拍摄的短视频《绝地求生》与滕某在公司执导的《玩命追击》创意几乎相同为由主张滕某自营了与公司同类的业务,但《绝地求生》系短视频,《玩命追击》则为真人秀节目,两者性质不同;公司亦未举证证明滕某参与拍摄短视频《绝地求生》而营利,且公司因此遭受了经济损失。故公司提出的滕某自营了与段氏影业公司同类的业务而应赔偿其经济损失的上诉请求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关于焦点二。经审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本案中,滕某明知公司有“员工请假需填写《请假单》,并于请假前一天办理相关手续”的规定,在经催促后仍不补办请假手续即不来公司上班,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滕某担任了《玩命追击》真人秀节目的导演以及公司的总经理职务,其不到岗上班的不作为行为,必然会给公司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应予以赔偿。由于公司的实际损失情况无法计算,根据《总经理聘用合同》的约定,实际损失无法计算的,按滕某的年薪总额(包括奖金)的百分之五十予以赔偿。公司与滕某的劳动关系持续时间未满1年,且滕某在公司领取的工资仅65000元,故滕某应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为32500元(65000元×50%)。


案号:(2019)湘01民终6279号。文中内容、名称有删减、调整。如有侵权,请留言小编删除。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77cxw.com/fl/52243.html

“不能证明损失,只因员工身份,其未到岗就要按约定赔偿!” 的相关文章

民间借贷案件,如何确定欠款总额?

民间借贷案件,如何确定欠款总额?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自然人之间确认存在民间借贷关系时,需要对双方已经发生的款项往来进行结算。网友咨询:民间借贷案件,如何确定欠款总额?浙江安阳律师事务所周建雷律师解答:自然人之间确认存在民间借贷关系时,需要对双方已经发生的款项往来进行结算,区分款项性质是本金...

诉讼时效是从合同上面的日期起算吗?

诉讼时效是从合同上面的日期起算吗?

现在越来越多人知道合同的好处,所有就有很多人都会去签订合同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大家真的知道诉讼时效是从合同日期起算吗?网友咨询:诉讼时效是从合同上面的日期起算吗?广东宏普律师事务所赵明律师解答:依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三年。合同未约定履行期,债务人主...

宣告失踪者的财产如何处置

宣告失踪者的财产如何处置

 宣告失踪是人民法院在法律上以推定方式确认自然人失踪的事实,结束失踪人财产无人管理、所负担的义务得不到履行的不正常状态,从而维护自然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的重要制度。  网友咨询:  宣告失踪者的财产如何处置?  律师解答:  宣告失踪,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

如何理解刑法中的结果加重犯?

如何理解刑法中的结果加重犯?

结果加重,即犯罪行为出现了一定的犯罪后果就要加重处罚,如抢劫罪致人重伤、死亡和强奸罪致人重伤、死亡。网友咨询:如何理解刑法中的结果加重犯?北京市两高(上海)律师事务所韩佳巍律师解答:结果加重犯,亦称加重结果犯,是指实施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由于发生了刑法规定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重结果,刑法对其...

在小区内撞车后离开是否算逃逸

在小区内撞车后离开是否算逃逸

一、在小区内撞车后离开是否算逃逸在小区内撞车后离开也是逃逸。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从理论上讲,逃逸行为一经实施,即告成立。即便肇事人逃离事故现场不远或不久,即被交警追获或者被其他人拦截、扭送,均不影响“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认定,因而不存在“逃逸未遂”的问题。《道路...

用不正当手段取得特殊物品审批的,会如何处罚?

用不正当手段取得特殊物品审批的,会如何处罚?

根据相关规定,特殊物品出入境的,是需要进行审批的,但是有些人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审批,这是违法的,那么,用不正当手段取得特殊物品审批的,会如何处罚?一、用不正当手段取得特殊物品审批的,会如何处罚?根据相关规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特殊物品审批的,有违法所得的,由海关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入境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