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约定双方各占一半,离婚时一定会按照约定分吗?
现如今,很多年轻人都选择先买房再结婚,为了预防以后会产生纠纷,男女双方通常会针对房子签一份协议,约定双方各占一半或者各占多少份额。那如果双方闹离婚,还对房子的分割产生异议,法院会严格按照双方的协议进行分割吗?今天咱们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来聊聊这个问题。
丽丽与小刘两人恋爱多年,现在想要在结婚之前买好婚房。经过多次看房后,两人选中了一套位置、环境都不错的房子。看好房子后两人约定各出资一半买房,房子的产权也一人一半。在付款时,丽丽的父母出了568万,小刘的父母交了2万定金、16.47万的税费和中介费。买房合计花费586.47万元,房子登记在丽丽和小刘两人名下,房产证上共有情况一栏是“共同共有”。两人结婚后,小刘的父母转给丽丽父母185万元的购房款。最后两家的实际支出是,小刘家出资203.47万元,丽丽家出资383万元。但是好景不长,两人结婚没多久就因为家庭琐事,争吵不断,最后选择离婚。离婚时两人对房子的分割产生了歧义,丽丽要求按照出资比例来分割房屋,但小刘要求按双方买房时的约定来分,两人一人一半。法院会支持谁的观点呢?
法院审理认为,丽丽与小刘在买房之前已经约定了房子的产权一人一半,但前提是双方各出资一半,小刘实际上没有按约定完成出资,可以视为双方用实际行动对约定进行了变更。考虑到丽丽在买房时出资比较多,本着照顾女方的原则,判决房子归丽丽所有,根据双方的实际出资比例和房屋现值,由丽丽折价给小刘。
所以,在离婚纠纷中,双方事先有约定或者协议也并非万无一失的筹码。如果遇到类似纠纷,还需要咨询专业的律师,了解法律规定和法院在审判实践中的判案规则,才能最大程度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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