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诈赌”?如何区分欺诈性赌博与赌博性诈骗?
诈赌”是行为人以赌博为幌子,通过形似赌博的行为实施占有他人财物的诈骗行为,“诈赌”行为究竟是欺诈性赌博还是赌博性诈骗,必须准确届分两者的区别。
欺诈性赌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赌博作为一种射幸行为,其输赢的结果是具有偶然性的,行为人为了营利也会通过诱骗他人参赌或者在赌博过程中采用“出老千”等作弊欺诈手段来提高取胜概率。
赌博性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行为人为了骗取财物会采取形似赌博的方式,伪装成偶然性的赌博从而不法取得他人财物。
两者的区别在于:
1、欺诈性赌博要求具有营利目的;而赌博性诈骗要求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2、欺诈性赌博中赌博的输赢必须取决于偶然事实和个人赌博技艺,即使通过一些作弊欺诈手段诱惑吸引他人参与赌博或者提高赢的概率,但赌博的输赢并非行为人所能控制;而赌博性诈骗中的行为人是通过暗中串通、弄虚作假手段能够实际控制、左右所谓赌局,可以做到只赢不输或者以小输作套诱使大赢,使他人基于“输”的错误认识而交付财物。
所以说“诈赌”就是诈骗,如果行为人“诈赌”后又通过言语威胁、喇叭喊话等软暴力手段索要赌债又该如何定罪?实践中往往存在诈骗行为与威胁恐吓行为交叉、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和恐惧心理交织的复杂情形。
“软暴力”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
当软暴力的程度达到足以使受害人产生心理恐惧或者形成心理强制并符合敲诈勒索罪其他构成要件时,又构成敲诈勒索罪。
因此,行为人既实施欺骗行为又实施威胁恐吓行为或行为兼具欺骗、威胁恐吓双重属性,被害人仅产生恐惧心理并基于恐惧心理处分财产的,应认定为敲诈勒索罪,被害人仅陷入认识错误并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的,应认定为诈骗罪。
当被害人既陷入认识错误又产生恐惧心理进而处分财产的,既符合诈骗罪的构成又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形成两罪的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处罚。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