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不按离婚协议执行,怎么办?
近日有网友咨询:18年7月底离婚,有一4岁女儿归女方我扶养。离婚协议为他每月出抚养费800元,学费凭收据一人一半。19年3月和4月不出抚养费,19年2月份幼儿园学费的一半也不出,发微信谩骂我以及表示不会出抚养费和一半的学费。我该怎么办?
对于这些问题,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宋成帅律师认为:你好,现你们已经协议离婚,而男方不履行该协议,你可以依法起诉,判决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离婚协议书对于双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一方没有履行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由此看来,若是双方事先已经约定好财产的分割方式,但是离婚后又迟迟不兑现,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另外,协议中若约定一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过后不支付的,另一方也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再不支付的可依据判决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即答官方结合法律法规整理并发布,多数内容为本站原创。极少部分为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it137fx@163.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