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儿子不是亲生,怎么办?
近日有网友咨询:我通过司法鉴定,儿子和我没有血缘关系,我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抚养费赔偿。离婚时由于儿子有智障,所以把百分之八十的财产分给女方,我现在能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吗?
对于这些问题,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宋成帅律师认为:你好,你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且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首先,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故你可以以此起诉,确认亲子关系。
其次,《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若法院认定不存在亲子关系,则女方隐瞒了重要事实,存在欺诈行为,故你可以重新要求分配财产。通常,无过错方对于孩子不是亲生这一事实的知情时间是不确定的,在许多情况下,往往知情时距离签订协议离婚已经超过一年的时间,在司法实践中,为了避免对无过错方显失公平,许多法院实际执行中掌握的标准是,无过错方的权利行使期限“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存在非亲子关系事实时起算”。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第四十六条,******《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你可以索要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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